4月15日,龙岩中院生态庭联合长汀法院在客家母亲河汀江发源地,长汀县庵杰乡函前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当地村民广泛普河湖保护相关知识知识,积极宣传《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等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让公众知晓法律进而规范自身日常行为,积极营造人人爱河护河,共享碧水长流的氛围,以实际行动保护好客家人的“母亲河”。
群众纷纷表示,将积极发动身边朋友及家人一起加入到保护河湖水域环境的队伍中来,为保护汀江源,建设幸福河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为使龙岩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真正发挥作用见实效龙岩两级法院还提出具体对策:
01
充分发挥市县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02
加强与河长办成员单位的沟通,参与联动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形成打击效能;
03
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堵塞生态环境治理漏洞。
来源: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
编辑: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