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交警查獲一名二次酒駕司機

都說“經一事長一智”,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員通常都會痛定思痛,認真掂量違法付出的代價,可總有一些人不僅不吸取教訓,還漠視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近日,隨州交警支隊三大隊在開展“平安荊楚行動”中,查獲一名二次酒駕司機。

當日20時18分,該大隊在城區迎賓大道濱湖灣加油站路口執勤時,一男子駕駛鄂S87XXX小型轎車,行駛至該路段時,民警王作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人滿身酒氣,經現場對其進行吹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4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不知悔改/隨州交警查獲一名二次酒駕司機

經民警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原來劉某某不是第一次酒駕,早在2018年9月因酒駕被交警隨縣大隊查處,目前,劉某某駕駛證處於扣留、超分、停止使用、違法未處理狀態。此次被查系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對劉某某法律意識淡薄、一次醉駕不悔改再次喝酒開車的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給予相應處罰。

隨州交警提醒,酒駕一旦被查處,將伴隨駕駛人一生,無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均屬“二次酒駕”。酒駕危害特別大,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腳觸覺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動作時間也相應延長,出現事故幾率極大。因此,請廣大駕駛員從自身做起,拒絕酒駕,安全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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