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忘記一個人,是先忘了名字,還是先忘了樣子?

嗦一碗粉


談談我的看法:

第一,忘記一個人,首先肯定是先忘記一個人的名字。

這是人類對物體的記憶習慣導致的。比如,當別人對你說出:蘋果倆字,你腦海裡第一下閃現出來的是蘋果這個物體,並不是蘋果這倆個字。比如去電影院看過某部電影,過一段時間發現相同片段,你通過電影片段裡的人物,事物判定這絕對是自己看過的電影就是記不起電影叫啥名字。可見你忘掉一個人一定是先忘掉名字。

第二,忘記樣子這件事,沒那麼容易,除非對方長的變了樣或者打扮變樣或者自己變老邊糊塗了不記事了。

你想忘記一個人其實根本因素在與這個人在你腦海裡記憶的深淺程度,你們相處的時間越長,產生的交集頻率越多這樣會讓你產生深刻的記憶,這樣的話是不容易忘掉一個人的。她的容貌一樣忘不掉,當然這個人改變了模樣你是看不出來的。

第三,你想忘掉的這個跟你沒什麼交集只是一眼之緣。對方在自己大腦裡僅僅有輕記憶。對於這類型情況你會很快的連人帶名字忘掉。至於先忘哪個就沒那麼重要了。

綜上所述,忘記一個人一定是先忘掉一個人的名字,然後忘掉這個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