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50歲交過10年社保,還差5年可以補繳嗎?

近日有朋友在後臺諮詢鄭州人社專家,詢問自己的親戚,女性,今年50歲,已經交過10年社保,馬上要退休了,還差五年能補繳嗎?

親戚50歲交過10年社保,還差5年可以補繳嗎?

根據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只能逐年繳費。首先,你的親戚今年50歲,養老保險已經交了10年,還差5年才可以順利辦理退休。如果她是屬於在崗職工繳納的社保,在崗女職工是50歲辦理退休,現在已經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由於養老保險繳費還差五年,所以不能如期辦理退休,按照社保法的規定,可以繼續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所以可以繼續在單位上班,繼續繳納社保;如果她屬於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按照原國家勞動和會保障部勞社發(2001)20號文件精神,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需要55歲才能辦理退休,所以現在已經繳納了10年,繼續繳納5年剛好達到55歲,無論從法定的退休年齡還是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都剛好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政策允許補繳,也是沒有補繳的必要。

第二,目前允許補繳的情況不多。我國的社保政策在不斷完善之中,其中補繳政策就是正常完善的主要舉措之一。目前允許補繳的少數幾種情況。包括單位欠繳的可以補繳。作為單位欠繳部分,如果用人單位主動去補繳的,政策上是允許的。如果單位不主動補繳,經過勞動仲裁、審計發現、法院判決等,憑仲裁或是判決文書、審計文件等可以進行補繳;還有就是在社保法實施前參保的補繳情況。如果在社保法實施前,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參保的人員,因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而養老保險繳費沒有達到15年的,再延長繳費5年後仍沒有繳滿15年的,餘下的繳費年限可以一次性補繳。

親戚50歲交過10年社保,還差5年可以補繳嗎?

第三,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合算。像開頭說的這種情況,如果繳費年限比較少,是可以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45歲以後是允許一次性補繳的,但是退休年齡男女都規定必須要滿60週歲,比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還要晚年5年退休。所以如果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可以在55歲辦理退休,而補繳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需要60歲才能辦理退休,加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比較低,所以也是非常不划算。

總之,通過以上對比分析,這種情況不符合一次性補繳的條件,只能逐年繳費,可以在55歲辦理退休;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但是要60歲才能辦理退休,也是非常不划算的,最佳的辦法,就是繼續逐年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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