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佈關於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的公告

4月1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三部門下發通知,自2020年4月15日起,將《財政部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關稅〔2016〕40號)規定的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擴大到所有綜合保稅區。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曾發佈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的公告,於同年9月1日起執行。

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是指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生產、加工並經“二線”內銷的貨物,根據企業申請,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徵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照章徵收。企業選擇按進口料件徵收關稅時,應一併補徵關稅稅款緩稅利息。

來源:人民網

三部委發佈關於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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