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合夥創業,但一起後發現兩人分歧很大,都有不滿,該不該退出散夥?

逝水流年憶往昔


合夥這種事情,基本上好聚不好散,特別是深度合作,基本大概率會出亂子!在中國,能夠合夥合好的基本很少,因為小本創業,沒有規範的財務制度,就很容易出亂子!

如果你剛開始創業,就分歧很大,那麼我建議你趕緊散夥退出吧,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矛盾會越積累越多,到最近一定是無法調和的!每個的人追求不同,訴求也不用,想法也不同,兩夫妻合夥都未必能合好,何況是普通朋友?你看李國慶跟俞渝,兩夫妻都鬧得這麼兇,來回折騰,到頭來,夫妻肯定是做不成了,換成是朋友,不但朋友做不成,還會多出個冤家,這又是何必呢?

創業,千萬不要合夥,寧可單幹,小而美,酸甜苦辣自己扛,可以叫朋友幫忙,幫忙是可以的,但千萬不要合夥!


馬彪國學


創業難儘量自己量力而行,不要合夥做。謝謝你。


五湖大叔


那就安下心來把話說在明處,因為什麼才使兩人互相不滿,把事講清楚了,相互之間之間不就沒有隔合了嗎?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兩口之家還有吵架的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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