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人員,幹著公務員的活,待遇卻不同,還有必要幹嗎?

只敬人民子弟兵


事業編和公務員在幹活上沒有明確的分工,兩者之間在一定的時候可以互相轉換的,比如老師可以當校長,校長當教育局長,教育局長可以當政府部門的其它的委、辦、局的負責人,再舉例:央企、國企裡面的幹部可以和政府部門的領導來回轉換


過眼忘


我國巳實行公務員制度多年,其各項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的管理也參照政府部門的模式運行。當前全國各地事業單位與政府單位一樣,實行逢進必考的招工政策,考入事業單位也是非常難的。問題提到的事業單位幹著公務員活之現象,在目前的我國大量存在,造成此種現象有如下原因:

首先,在我國政府體制內,事業單位均是公務員單位的下屬單位。即所謂的“有爹有娘”,加上體制不斷改革,政府許多職能下放,許多工作交給了事業單位。

其次,公務員崗位編制有限,基層名額更少,造成不少混編(將事業編制人員,借調到政府部門工作,稱混編)現象。這樣的情況越到基層越是普遍。也有機關部門為圖輕鬆,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下屬事業單位完成的現象。

所以,不用糾結所提身份與工作問題。也不用過多抱怨工資待遇問題。其實,剔除職務因素外,我國事業單位的人員工資待遇,與公務員差距不大,而且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均可參與評定技術職稱。中高級職稱的事業編制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應不少於普通公務員。

所以,除非你有經商頭腦或精通某項熱門技術,還是以不離開事業單位為好。


金棠文化


我親身參與過調動一名縣裡公務員的事例。我當時代表省直機關接收單位,負責到被調動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談話瞭解和檔案審核等工作。

準備調動的是一名裡縣某個局的副局長,副科級。在縣裡已經當了五年的副局長,最近兩年一直在省機關幫助工作。屬於編制在縣裡,人在機關工作的那種。機關通過兩年的試用,覺得符合調動的條件,就決定調進機關,但是隻給事業編。從縣級的局領導為了進機關,寧願改為事業編。也是夠難為他的,最直接的“車補”就沒有了。但他仍覺得值。因為,他妻子在省城,這樣全家就可以團聚了!而且,在省直機關工作,感到視野更開闊,信心更足!

在一些大機關裡,到處都可以遇到這樣一批事業編制卻幹著公務員工作的人。雖然待遇不同,但我認為還是要好好幹的。

不管在哪裡工作,都要幹到最好。你是事業編制,按規定應該在事業單位工作,但你現在被安排做公務員的工作,這實際上是對你能力素質的一種肯定。因為你優秀,能幹得了公務員的工作,所以才讓你挑大樑!在事業單位也是要幹工作的,在公務員隊伍同樣是幹工作。要幹,為什麼不把它幹好呢?

身份決定了待遇,不要採取不正確的比較。當初你進編制時,肯定是自願的,這個怨不了誰。沒有人能強迫你的!你現在只所以有不公平的想法,是因為與公務員身份的人作了不正確的比較而已。公務員有公務員的待遇標準,事業編制又是事業編制的待遇標準,這個沒有可比性。如果你覺得自己“吃虧”了,那是因為你比較的對象錯了。你應該和同等身份的人作比較。這不是宿命,而是要學會面對現實!

在不同的崗位工作,可以更好的鍛鍊自己。你是事業編制,有機會做公務員的工作,屬於在不同崗位接受歷練。建議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這種難得的鍛鍊自己的機會。開闊視野,提高能力,這是以後你與同行相比,難得的獨有優勢。

只要幹得好,還是有機會改變身份的。事業編制幹公務員的工作,只要努力幹得好,還是有機會轉為公務員編制的。這個規定,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你可以找單位人事部門瞭解一下。

總之,只要你端正心態,雖然是事業編制但只要幹出成績,一樣有好的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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