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示:逃避捉姦而墜亡的人,死得一錢不值,家屬告不贏

律師提示:逃避捉姦而墜亡的人,死得一錢不值,家屬告不贏

總有些色膽包天的人,在婚外情即將被人撞破時,敢於跳窗而逃,別管身處幾樓,先爬出去再說。成功逃脫的大概確實有,可失足墜亡的也真是不少。

對於一個正值壯年已婚男人來說,逃避捉姦失足墜亡這種死法,除了讓人“嘖嘖嘖”,連“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的迤邐都沒有。

七老八十,沒有妻室,做個風流鬼也罷了,前幾天,有位83歲的老人家去嫖妓,被警察抓了,兩位執法人員花了好幾分鐘才把老人家從床上攙扶下來,吃瓜群眾對老人家很寬容,不過是看了一場笑話嘛!就算老人家做了風流鬼,也沒人苛責他,他該盡的義務都盡了,並沒有對不起誰。

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正是社會和家庭的中流砥柱,卻為偷情喪了命,對得起誰?父母妻兒顏面掃地不說,生活也會因此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尤其是子女年幼,父母老邁的,如果死者是獨生子女,父母則更加可憐。

作為家屬,在對死者怒其不爭的同時,對與之通姦的第三者也是恨入骨髓,所以,很多家屬都把第三者告上了法庭,提出高額賠償。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的律師朋友說,這類案子,家屬告不贏,打官司必輸,如果有律師攛掇家屬去起訴另一個當事人,那隻能說明一點,家屬遇到了不良律師。

律師提示:逃避捉姦而墜亡的人,死得一錢不值,家屬告不贏

我們來看看近幾年發生的案例(為了不引起糾紛,在這裡隱去所有當事人姓名),就知道我的律師朋友所言不虛。

1.座標石獅,一對各有家室的已婚男女在女方家裡偷情,女子的丈夫突然回家,發現家門從裡面反鎖,就打電話讓妻子開門,妻子謊稱在上廁所,拖延時間,偷情男子則躲到衛生間裡穿衣服,等女子聽到“咣噹”一聲巨響,男子已經從衛生間窗戶跌下四樓,摔在一樓的遮陽棚上。

女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雖然搶救及時,但是男子顱腦出血,傷勢過重,送醫13天后死亡。

死亡男子的父母和妻女痛失親人,恨極了引導悲劇發生的偷情女子,隨後去法院起訴了該女子,要求賠償醫藥費、喪葬費、誤工費等合計28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男子繫有自主意識的成年人,明知婚外情有違社會公德,存在很多不確定的風險,翻窗逃遁更是十分危險的行為,他對自己造成的後果應負全部責任,原告的賠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被一一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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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座標永州,某丈夫跟蹤出軌的妻子,發現她在酒店與人約會,遂帶領4位朋友趕到酒店捉姦,酒店房間內,妻子的情夫企圖從飄窗爬出逃走,在踩踏窗外懸掛的空調室外機時,不慎失足,從十二樓墜落身亡。

死者家屬將死者情人,情人的丈夫,4位同行的捉姦者,以及酒店,都告上了法庭,共計索賠86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死者墜樓行為是自主選擇的結果,他很清楚翻出窗外存在巨大的風險,除了酒店判賠4萬來塊錢(窗戶過低,內外無護欄),其餘人等都無需為他的死亡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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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標南京,某男子在網上結交了一位女網友,他趁妻子外出,通過微信約女網友來家裡幽會,女網友應邀而來,兩人隨後發生了不正當關係。男子的妻子突然提前回家,發現家門反鎖,妻子發微信說已到家門口,讓他快點開門。男子不敢開門,讓女網友暫時躲到廚房的窗戶外面半米寬的窗沿上,女網友拒絕了,她認為樓層太高,有墜落危險。男子只好讓女網友躲進孩子的房間,等他的通知,他自己則從主臥室的窗戶攀爬至放置空調室外機的水泥平臺上躲避。

女網友見男子遲遲不發出通知,遂走出孩子房間,見屋裡沒有人,就自己開門準備離去,被男子的妻子堵在門口,她還說自己是補課老師,來家裡只是商談孩子的補課事宜,至於男子去了哪裡,為何反鎖屋門,她也解釋不清。

等樓下傳來有人墜樓身亡的消息,這兩人意識到不妙,停止掰扯,下樓確認了死者正是她們要找的人。

男子的父母妻兒將女網友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種費用合計3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男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高處攀爬存在墜落危險,還擅自攀爬至窗外,導致墜亡,他應當對自己的危險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死者家屬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二審依然駁回全部訴訟請求,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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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個案例中的死者都正值壯年,生命以這種方式戛然而止,可恥又可恨,還一文不值!

首先,出軌違反了社會公德,不受法律保護,其次,婚外情傷害了自己的親人,破壞了別人的家庭,本身就存在很多不確定的風險。為了一己私慾,無視公德,踐踏他人尊嚴,還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這麼豁得出去,後果當然只有自己承擔。

不是人死了就有理了,就該得到賠償。誠然,被撇下的父母妻兒很無辜,家中的頂樑柱倒了,父母失去了兒子,子女沒有了爸爸,生活因此變得艱難,而那個出軌對象毫髮無損地過著自己的日子,也許過一兩年還能出來浪,兩相對比,確實可悲,但是,怪誰呢?

偷情墜亡案時有發生,每每看到這種新聞,觀眾評論留言最多是“活該”兩個字,不是觀眾不善良,而是真的活該,但凡有點責任心的人,也不可能拿自己的性命不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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