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
近期,有消費者向我會投訴,反映其在2019年3月從宿遷寶尊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尊公司”)購買了名為“潤東保養惠”的服務,並在購買時使用一次保養服務。2020年3月,消費者再次到寶尊公司所在地時,卻被告知無法繼續使用。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並退回剩餘款項,也遭到拒絕。
“潤東保養惠”服務合同
對此,我會介入調查處理。經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寶尊公司成立於2011年,公司狀態為在業,經營範圍為華晨寶馬、進口BMW(寶馬)品牌汽車銷售等。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
宿遷寶尊BMW中心微博
同時,經我會初步統計,從2018年至今,宿遷地區涉及寶尊公司(寶馬品牌)的投訴達120餘件,主要涉及汽車質量、售後維修、保養服務、虛假宣傳等方面。其中,從2019年至今,涉及保養服務的投訴16件。
部分消費投訴
鑑於寶尊公司拒絕履行生效合同、拒絕退還剩餘款項,對其拒不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的行為,依據《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我會督促你司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妥善解決有關消費投訴,切實保護宿遷地區消費者合法權益。
我會聯繫人:陳軼,聯繫地址:江蘇省宿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5房間(洪澤湖路730號,大潤發超市對面),聯繫電話:052784359812。
宿遷市消費者協會
2020年3月14日
法律知識鏈接: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
商業特許經營的特許人應當與被特許人訂立書面合同,明確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準要求和保證措施、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賠償責任的承擔等內容,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加強指導、監督,並在被特許人拒不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