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500萬賠償標準!賠償金額計算方式有哪些

《商標法》在2019年4月23日修改,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商標法第4次修改。修改內容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大幅提高法定賠償數額:由原來一倍至三倍賠償數額提高至一倍至五倍。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提高至五百萬元以下。

商標侵權?500萬賠償標準!賠償金額計算方式有哪些

隨著全民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逐漸加強,越來越多的侵權事件走進我們的視野中,那麼大家就非常關心一個問題,商標侵權賠償是如何計算的呢?商標侵權賠償的計算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將為大家講解商標侵權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

一、賠償的計算方式有三種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燬;對主要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燬,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註冊商標後進入商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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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二、商標侵權賠償數額是怎麼確定的?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有以下幾種確定方式:

 1、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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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規定的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註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

案例:中糧集團訴北京嘉裕東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標侵權案件中,法院判決被告1552.7479萬元人民幣。對於賠償的計算據瞭解適用的就是第一種計算方式,中糧集團起訴的準備工作做得非常的好,迅速查封了被告的貨物,並取得了部分財務資料。法院根據財務資料計算出被告侵權產品的銷售量,並大致計算出每瓶酒的利潤為9元,最後得出了1552.7479萬元人民幣的數字,以此為賠償數額。

這種方式在實務中適用比較多,從調查取證的角度來看也相對容易一些,所以為首選方式。

2、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商標法》規定的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商品銷售減少量或者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註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乘積計算。這種方式在實務中實際是難以適用的。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銷量下降了就是因為侵權造成的。單位利潤的下降同樣有千萬種原因,有時廠家為了擴大市場佔有率,自行下調價格,那麼單位利潤必然要下降,這與侵權人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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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賠償額: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4、法定賠償額: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當事人沒有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依職權,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0萬元以下的賠償。

5、懲罰性賠償: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應當注意的是,前述幾種種賠償額計算方式中,前兩種方式是基本方式,由權利人選擇這兩種方式之一,人民法院應根據權利人選擇的方法計算賠償數額。在前兩種方式難以適用的情況下,如果對當事人之間就這兩種方法以外的方法計算本案賠償額達成一致,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也應當准許。在侵權獲利和被侵權的損失均難以確定,且當事人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法院才能適用法定賠償。

三、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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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對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是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根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難以確定的則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正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宿遲所言:"寧可判得侵權人鬼哭狼嚎,也不該讓權利人怨聲載道。"為創業、創新加油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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