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注意啦!这三个区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已发布

近日,房山、密云、延庆三区相继发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房山区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房山区之外其他区县,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凭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名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区教委将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三、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电脑派位方案向社会公示,电脑派位人员有家长代表和纪检部门参加,电脑派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提交“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房山区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2020年房山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和2021年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内容》(房政办发〔2020〕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审机制。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居住确认单)、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按照市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房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家长们注意啦!这三个区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已发布


密云区


1.入学条件及方式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密云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相对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初中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统一分配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按规定服务片区就近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因素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保证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按本市户籍对待,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证明证件材料。


4.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情况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其他情况入学

凡属密云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政策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密云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密云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家长们注意啦!这三个区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已发布

延庆区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小学入学


(1)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用购房原始发票)和信息采集表,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审核确认。


(2)延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由区教委统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推迟入学。


(3)本市非延庆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延庆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延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延庆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延庆区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自动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提供全家户口簿和在本区居住证明(证件),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地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


2.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3.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4.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


5.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6.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持结婚证、全家户口簿;


7.持有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小学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区小学就读。


(1)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


(2)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再次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确认提交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持信息采集表、上述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及在京就读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初中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提出申请,学生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升入初中。


(2)在本区完成小学学业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区教委将录入入学信息,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


五、其他特殊情况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需入小学的,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学生小学学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在本区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入学意愿优先安排保障。


延庆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家长们注意啦!这三个区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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