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市發展和改革局發佈《關於階段性降低住宿、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全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含市、鎮、村級水廠,下同)對住宿、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現行終端水價90%收取水費。群聊超過200人只可通過邀請進群來源:i東莞 記者 黃月 向連編輯:楊豔玉 分享到: 關鍵字: 含市 通知 餐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