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陳,謙和溫順出生在一個農村的小山村,自幼出門自己打拼,深知生活的艱辛。我老婆小豔性格直率,從小家庭優越,一直在縣城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兩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我們相互認識,彼此一見鍾情。我們拋開世俗的壓力,義無反顧的走到了一起。
然而婚後沒有多久,各種家庭矛盾就在原本恩愛的我們之間慢慢滋生而且愈演愈烈。特別是有一些事情,讓家庭矛盾徹底激化。結婚後我老婆當上了家庭主婦,她跟我說生活的好辛苦。她說她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一歲半了,80%以上都是丈母孃帶。剛開始的話前三個月,給了600塊錢一個月給丈母孃帶,三個月以後,她說我不給錢,她媽媽在做義務工。
她說你知道我跟你生活在一起有多累嗎?比如今天是一號,我給她100塊錢。她要用到5號,而且這中間還要包括小孩子的費用,還要買菜買米什麼的。5號之後我就給她一百兩百,等於說她一個月至少要找我要五次錢。她說自從跟了我以後,沒有進過一次美容院,美容院沒有賺過他一分錢。別的女人都可以漂漂亮亮的化妝,她都什麼都不用。自從跟了我以後,她沒有買過一件100塊錢的衣服,每個月話費最多隻能用100。
然後我跟她說,我說你不化妝也很漂亮,你人本身就這麼漂亮。你人這麼漂亮,穿什麼衣服也漂亮。老婆說:“你就是不想讓我用你的錢”。我說結婚兩年以來,你的所有生活費用包括小孩的費用都是我出的,你說這句話真的是太沒良心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她溝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