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前任,是徹底斷絕聯繫,還是以普通朋友自處?

木木酷酷說


曾經有人在戀愛失敗後說過一句話,“說不成愛便成恨”,我覺得這種對待前任的態度太極端了,畢竟都是曾經相愛過的兩個人了,只是因為一些客觀原因,兩個人不合適而分手,如果沒有什麼深仇大恨的話還是可以做朋友的,但是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彼此都已經放下,不再有期望,都能冷靜的接受分手,並彼此都希望對方各自找到自己的幸福。這種關係各自的伴侶介意又能很好的斷絕關係,我覺得這種做朋友就是對前任的一種正確的態度。

形同陌路,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一個朋友,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你或許是不敢,或許是做朋友很為難。這些都說明了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你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用盡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接近對方,我覺得這種情況最好的選擇形同陌路。分散你的注意力,慢慢淡忘,他像個陌生人一樣,只是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刻意保持關係也不必故意仇恨順其自然,有交集就交往,沒有交集就相忘。

不管前一段感情怎麼濃烈和不捨,既然分手了就應該慢慢放下,而不是讓前任繼續左右你的情緒,影響你跟現任的生活,俗話說“前任是現任卡在喉嚨的一根刺,咽不下卻隱隱作痛”,選擇對待你前任正確的態度,謹慎處理對大家都好。


趙么妹


這個提問,沒有把前任屬於什麼性質說清楚,如果前任屬男女朋友,建議便於雙方開啟各自新感情,不受任何負面影響,斷絕互相關係為好,充其量往後互相偶遇,雙方打個招呼就可以了。

如果指的是離婚夫妻,婚內沒有共同生的孩子,斷絕關係也有利於,雙方開啟新的感情。

若婚內有孩子的,為孩子健康成長,和教育以及定期支付撫養費之類,有必要保持適當聯繫。

這僅是我的個人看法,不當請指教。


靠山4


關於如何對待前男友這個問題,我主張徹底斷絕,永不再往來。

因為人的情感與其它動物不同,它有記憶和思維,它能記住以前的過往,還能想象以後的事情,還能中和以前和現在。所以不斷絕的話,一旦一方遇到自己現存的婚姻有些波折,就會想起前男友或前女友。這樣會給現有的家庭帶來更深的矛盾和誤會。再則,在實際的生活中,每個人的婚姻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大大小小都會出現點矛盾。有些人承載能力強,過兩天就沒事了。有些人承載能力差,總覺得自己委屈,想找個人訴訴,就找到前男友了。理智的人還好,不理智的人就趁機藕斷絲連、死灰復燃了。這樣會給自己和兩個家庭帶來更大的傷害。

所以一定記住,前男友這個曾經非一般的朋友關係,註定了他有一種特出身份。一旦分開,就徹底斷絕。(在(愛情保衛戰)節目裡,經常有前男友和前女友扯不清的關係。引以為戒吧!保護好自己,不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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