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徵求意見最新進展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4月28日發佈關於《營養素補充劑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徵求意見稿)(2019年版)》和《允許營養素補充劑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徵求意見稿)(2019年版)》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據瞭解,國家市場總局在徵集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27條,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和論證後,採納了部分意見建議。

  在徵求意見稿中,企業最為關注的是該稿中增加了對營養素補充劑保健功能釋義的規定,並要求內容與《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GB28050 -2011)所列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一致。專業人士認為,該文件正式出臺後將成為營養素補充劑聲稱的歷史性突破。

  2019年12月,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上述文件進行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除了就2016年發佈版本中的部分標準依據進行更新外, 還有以下三個變化:

  功能目錄擬新增功能釋義 徵求意見內容增加了一項保健功能釋義,並同時說明保健食品標籤中可使用釋義中相應的一條或多條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不得對功能聲稱用語進行任何形式的刪改、添加或合併;功能釋義內容與《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GB28050 -2011)所列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一般無二。

  專業人士認為,該內容的增加有望解決一些食品可以宣傳,而保健食品卻不能宣傳的“尷尬”。同時, 也可以認為是營養素補充劑聲稱的歷史性突破,因為終於可以聲稱功能了。

  原料目錄擬新增7種化合物來源 見表一

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徵求意見最新進展

  新增營養素β-胡蘿蔔素 見表二

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徵求意見最新進展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2016版原料目錄中已包含β-胡蘿蔔素,但卻是作為維生素A的一個化合物來源,其功效成分也是以視黃醇計。徵求意見稿中將其單獨列類,並增加補充β-胡蘿蔔素功能聲稱(暫無對應功能釋義),其功效成分也可以按照β-胡蘿蔔素(m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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