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是一場越獄,越的是心靈與思維之執念的牢獄,在牢獄裡我們痛苦、折磨、煎熬,尤其在當下社會快節奏的生活裡,有時會令我們感到窒息、感到絕望,這種情況下,人的正常反應,就是想要逃離。
或許我們去了一處世外桃源,那裡沒有人世的一切雜擾與爾虞我詐,可如果此心不平不靜的話,即使在那種環境下,一個人也未必真正快樂。
欠缺的是什麼呢?此心仍未平、仍未靜。
此心安處是吾鄉。或許到了一處安然的所在的確有利於我們暫時放下塵勞,丟下煩惱,但也只是暫時的,塵勞與煩惱並未真正消除,只是被暫時的安樂掩蓋住了,問題,依然存在。
怎麼辦?
直面問題,去解決、化掉它!
在儒家這個過程叫格物致知,在道家叫存心養性,在佛家叫明心見性。
皆實學也,實學,實用之學,真正解決一個人心靈煩惱的大學問,還算不上實用麼?
王陽明先生作為明朝最傑出的大儒,其所提出的“致良知”說便是這樣一門專門對治煩惱的大學問。致良知,致的是“吾心之良知”,良知散發之後,人所感受到的便是通達與愉悅。其實很好理解,因為煩惱妄想是黑暗面的,是負能量;而良知良能則是光明面的,是正能量。
一次先生的學生向老師抱怨說:“老師,(做)功夫太難了!”
而陽明先生則有些皮地回答他說:“常快活,便是功夫。”
“常快活”,說得多麼好啊!檢驗一個人修行如何的標準其實很簡單,一個修行比較好的人,其心地必然是通透愉悅的,因為他的心裡時刻光明又充滿法喜。而接觸到他的人,也會時刻感受到一種輕鬆與愉悅。
那麼為了做功夫或者修行,我們一定要捨棄世間一切正常的工作、生活,去專門修行嗎?不然!
有一次王陽明先生衙署內的一位主管司法工作的下屬官員就向他請教說:“先生,您的那套學問我認為的確非常好,可我的工作實在太繁忙了,每日案卷、文牘一大堆,我根本做不完,還談什麼做功夫、去致良知啊!”
陽明先生聽後笑笑說:
“我何嘗教爾離了薄書訟獄懸空去講學?”
我什麼時候叫你放下手頭工作去“懸空”、沒著沒落地講求學問了?
“爾既有官司之事,便從官司的事上為學,才是真格物。”
真正的“格物”,從來離不開具體工作上的時刻修煉實踐,每日在做的工作,就是難得的修煉機會!
接著陽明先生舉例為他說:
“比如你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不能因為對方應答的磕磕絆絆、前言不搭後語就升起一個‘怒心’;也不能因為他回答問題時應承巧妙,就升起一個‘喜心’;不能因為自己事務太繁雜,而隨隨便便就把一個案子給潦草結案了;更不能因為有些人別有用心,故意去給人羅織罪名,而你自己卻還情願上當,遂了這些壞人的心意!”
“上面這些仔細推究起來的話,其實背後無非都是你自己的私心在作怪,而且那時候心意的升起,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接著先生為他說明日常盡心工作就是在做功夫的道理:
“須精細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杜人是非,這便是格物致知!”
“薄書訟獄之間,無非實學。若離了事物為學,卻是著空。”
當我們把自己分內工作每一項都盡心盡力去做,儘量克治自己私心的時候,既卓越了工作成績,又克服了自心的黑暗面,喜悅也就自然而然地愈發升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