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違法將分檔處罰,這樣開電動車罰2000 .

深圳新交規已經實施有一段時間了

細心的司機肯定發現

在新《處罰條例》中

新增了對幾類交通違法行為的分檔處罰

有人就有疑問了

這個分檔處罰到底要怎麼分檔呢?

現在,分檔處罰的執行標準來啦!

深圳交通違法將分檔處罰,這樣開電動車罰2000 .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罰款幅度內,交通違法行為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11月2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如何執行?

別急,且聽大件事君慢慢給你講

(劃重點!要考的!)

深圳交通違法將分檔處罰,這樣開電動車罰2000 .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新《處罰條例》第十條第二款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早已成了全社會共識

然而,不少人存在一種錯覺

只有酒後駕駛汽車才算得上酒駕

殊不知酒後駕駛電動車也會受到處罰

深圳交通違法將分檔處罰,這樣開電動車罰2000 .

今後,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具體怎麼罰呢?

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0元罰款

① 首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②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元罰款

①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時存在不按交通信號標識規定通行、逆行、進入機動車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

②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元罰款

① 曾因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② 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酒駕違法,醉駕犯罪

那麼,如何認定是

酒後駕駛還是醉酒駕駛呢?

看好了哦!

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號牌、行駛證、駕駛證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一人一車一牌大家都清楚

但為了躲避交通違法處罰

有些司機對車號牌動起了“歪念”

擅自在車號牌上動手腳?

不好意思!罰!

這種違法行為分為三種情形予以處罰

01

有下列情形的,處5000元罰款

已合法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偽造、變造的牌證信息與原合法取得許可的牌證信息一致,尚未造成其他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0元罰款

① 尚未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虛構的牌證信息,尚未對他人造成影響的。

② 使用2個以上(含)偽造、變造的牌證的。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0元罰款

① 使用偽造、變造他人車輛、駕駛證信息的牌證,對他人造成影響的。

②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

③ 存在同時使用偽造、變造牌證車輛和合法牌證車輛孖牌行為的。

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偽造、變造車號牌不行

使用一下其他的車號牌沒事了吧?

有這種想法的話

大件事君勸你還是趕緊打消這個念頭

01

有下列情形的,處3000元罰款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尚未產生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等影響的,處3000元罰款。

02

有下列情形的,處5000元罰款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產生交通違法記錄的,對他人造成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0元罰款

①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

② 存在使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孖牌行為的。

替代他人記分或受罰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關於駕駛證分

不少市民提出疑問

深圳交通違法將分檔處罰,這樣開電動車罰2000 .

買賣駕駛證分區分為兩種

一種是不存在金錢交易

另一種則是存在金錢交易

01

不存在金錢交易的

幫親戚朋友處理交通違法,不存在金錢交易的,予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處罰。

02

存在金錢交易的

而對於存在金錢交易的,將予以不同檔次的罰款,對行為嚴重的特別是組織買賣分的機構或個人,予以頂格處罰,罰款20000元!

滑動查看具體處罰方式

(一)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1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5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首次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者首次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

②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3分。

(二)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3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10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單宗違法記分分值≥3分。

② 3分<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6分。

(三)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5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20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曾因替代他人記分、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被處罰後,再次違法被查獲的。

②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6分。

不光賣分的、買分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介紹買賣駕駛證分的

也一律受罰!

替代他人記分、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依法辦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注意注意

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

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大件事君最後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新《處罰條例》罰款幅度內

交通違法行為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

今日起(11月21日),正式實施

趕緊告訴身邊更多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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