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交規已經實施有一段時間了
細心的司機肯定發現
在新《處罰條例》中
新增了對幾類交通違法行為的分檔處罰
有人就有疑問了
這個分檔處罰到底要怎麼分檔呢?
現在,分檔處罰的執行標準來啦!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罰款幅度內,交通違法行為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11月2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如何執行?
別急,且聽大件事君慢慢給你講
(劃重點!要考的!)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新《處罰條例》第十條第二款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早已成了全社會共識
然而,不少人存在一種錯覺
只有酒後駕駛汽車才算得上酒駕
殊不知酒後駕駛電動車也會受到處罰
今後,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具體怎麼罰呢?
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0元罰款
① 首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
②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元罰款
①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時存在不按交通信號標識規定通行、逆行、進入機動車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
② 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元罰款
① 曾因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② 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酒駕違法,醉駕犯罪
那麼,如何認定是
酒後駕駛還是醉酒駕駛呢?
看好了哦!
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號牌、行駛證、駕駛證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
一人一車一牌大家都清楚
但為了躲避交通違法處罰
有些司機對車號牌動起了“歪念”
擅自在車號牌上動手腳?
不好意思!罰!
這種違法行為分為三種情形予以處罰
01
有下列情形的,處5000元罰款
已合法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偽造、變造的牌證信息與原合法取得許可的牌證信息一致,尚未造成其他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0元罰款
① 尚未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虛構的牌證信息,尚未對他人造成影響的。
② 使用2個以上(含)偽造、變造的牌證的。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0元罰款
① 使用偽造、變造他人車輛、駕駛證信息的牌證,對他人造成影響的。
②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
③ 存在同時使用偽造、變造牌證車輛和合法牌證車輛孖牌行為的。
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
偽造、變造車號牌不行
使用一下其他的車號牌沒事了吧?
有這種想法的話
大件事君勸你還是趕緊打消這個念頭
01
有下列情形的,處3000元罰款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尚未產生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等影響的,處3000元罰款。
02
有下列情形的,處5000元罰款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產生交通違法記錄的,對他人造成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0元罰款
① 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
② 存在使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孖牌行為的。
替代他人記分或受罰
新《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關於駕駛證分
不少市民提出疑問
▼
買賣駕駛證分區分為兩種
一種是不存在金錢交易
另一種則是存在金錢交易
01
不存在金錢交易的
幫親戚朋友處理交通違法,不存在金錢交易的,予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處罰。
02
存在金錢交易的
而對於存在金錢交易的,將予以不同檔次的罰款,對行為嚴重的特別是組織買賣分的機構或個人,予以頂格處罰,罰款20000元!
滑動查看具體處罰方式
▼
(一)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1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1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5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首次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者首次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
②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3分。
(二)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3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10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單宗違法記分分值≥3分。
② 3分<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6分。
(三)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存在金錢給付或者其他交易行為的,並處5000元罰款;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的,處20000元罰款。
包括以下情形:
① 曾因替代他人記分、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被處罰後,再次違法被查獲的。
② 替代、接受他人替代或者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的累計違法記分分值>6分。
不光賣分的、買分的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介紹買賣駕駛證分的
也一律受罰!
替代他人記分、接受他人替代記分或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依法辦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注意注意
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
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大件事君最後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新《處罰條例》罰款幅度內
交通違法行為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
今日起(11月21日),正式實施
趕緊告訴身邊更多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