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11月29日,音乐组合展展与罗罗凭借歌曲《沙漠骆驼》斩获2018亚洲音乐盛典“最佳原创组合”大奖。

《沙漠骆驼》使展展与罗罗一朝成名,也让他们身陷抄袭风波。

2017年6月19日,展展与罗罗通过专辑发行歌曲《沙漠骆驼》(下称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此歌一经发行便深受粉丝喜爱,一时之间成为各大音乐平台的热门歌曲。随后,该歌曲被指抄袭。有网友称其乃是抄袭自展展与罗罗的恩师徐天胜多年以前已创作完成并发过专辑的同名作品《沙漠骆驼》(下称徐天胜版《沙漠骆驼》)。随后,展展与罗罗组合所属公司黑人时代(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黑人时代公司)也发出声明,表示终止与展展与罗罗的合作关系,并奉劝二人实事求是,勿忘初心。随后,黑人时代公司贴出了一篇2006年平顶山新闻网的报道,该报道中表示:“2004年,他们(徐天胜等人)在沁园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一边靠教学赚取些许费用,一边排练《红土地》《沙漠骆驼》《天使和魔鬼》等原创作品。” 黑人时代公司的做法直指展展与罗罗抄袭。此后展展与罗罗组合被彻底推向风口浪尖,网上一时流言四起,舆论哗然。

《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回到展展与罗罗这边,直到11月22日,该组合才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公布了其持有的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作品登记证书及乐谱,表明其乃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的原创作者,并表示不希望恩师徐天胜被有心之人消费。随后,展展与罗罗又公布了微信聊天记录、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创作过程、律师声明等资料,以证明其原创身份。该事件到此时已经彻底陷入了罗生门,黑人时代和展展与罗罗双方各执一词,网友也众说纷纭,有人表示力挺展展与罗罗组合,也有人认定二人抄袭,痛斥其欺师灭祖的。

《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让我们运用法律工具,一步一步寻找这起事件背后的真相。

首先,此事件的争议焦点是展展与罗罗是否抄袭其恩师作品,关键词为抄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认定抄袭有两个判断标准,其一是争议客体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其二是被诉作品和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回到此次事件,若我们假定展展与罗罗确实存在抄袭的事实,现在要起诉到法院。那么,案件的构成要素应该是如下这样的:

(一)权利主体

要素一,适格原告:徐天胜版《沙漠骆驼》的著作权人,即徐天胜。而徐天胜现已身故,根据法律规定,其继承人可以作为适格原告起诉。

要素二,适格被告: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的著作权人,即展展与罗罗

(二)证据

要素三,徐天胜版《沙漠骆驼》作品

要素四,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作品

要素五,原被告双方的《沙漠骆驼》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比如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等。

要素六,徐天胜是徐天胜版《沙漠骆驼》著作权人的证据,比如徐天胜版《沙漠骆驼》作品原稿、《沙漠骆驼》首次发表地点以及时间的证据、《沙漠骆驼》作品收录专辑以及作品登记证书等。

要想认定抄袭成立,以上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回到此次事件,就目前所知案情,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此案认定为抄袭的可能性。

就目前已知的事实可以看出,除了要素二适格被告展展与罗罗以及要素四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具备以外,要素一、三、五、六目前并不具备或不为公众知悉。而又由于展展与罗罗提供了《沙漠骆驼》的作品登记证书、乐谱和创作过程,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初步认定展展与罗罗就是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的著作权人。

分析到此处,相信各位看官已经明白了,根据目前网上现有证据和已知的事实,无法认定展展与罗罗构成抄袭。事实的真相可能就像展展与罗罗所说的那样,展展与罗罗版《沙漠骆驼》完全由其独立创作,也可能是黑人时代公司和部分“知情人”所说的那般,抄袭了其恩师的作品。

《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一点思考

随着越来越多原创作者的涌现,大量优秀的原创作品产生,文娱产业欣欣向荣的同时,也滋养了罪恶的种子。抄袭,如跗骨之蛆,始终伴随着原创作品,也一直是所有原创作者的心病。因此,作为原创作者,努力创作出优秀作品的同时,如何保护原创作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是所有原创作者应该思考的。

在笔者看来,作品的保护可以按时间顺序来实施。首先,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妥善保存作品创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其次,作品创作完成后发表前,应及时保存原稿,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轻易将作品给他人展示;再次,作品首次发表时,应当保留首次发表的时间和地点的证据;最后,必要时可以对作品进行登记,获取作品登记证书,以取得权威机构对作品权属的认可。

以上这些工作都可以称之为事前的保护工作。它是一种防御,可说是防患于未然,因为一旦发生侵权,前述资料都可以成为我们维权的的重要倚仗。而对作品的保护也可以采用进攻的的方式。当著作权被侵害时,及时诉诸法律手段,敢于维权,制裁侵权者。总之,保护原创需要有此心,用耐心,下决心。

《沙漠骆驼》抄袭罗生门,究竟谁在说谎?

以上是笔者就此次《沙漠骆驼》抄袭事件的一点思考。

写下这篇文章后,笔者又打开网易云音乐播放起《沙漠骆驼》,欣赏这首歌曲时,顺便打开歌曲下方的评论看了起来。评论中对歌曲本身当然是赞誉一片,间或夹杂一两条评论此次抄袭事件的,笔者最喜欢的一条评论来自用户“野马 ”:只听其歌,不评其人。红时不追,落时不黑。只赏其作,不闻是非。艺术本身是无暇的,原创作者的艰辛和优秀作品的价值必须被肯定和维护。而在真相未明之时,任何一方都可能是作恶者,也都可能是受害者。我们能做的,就是不伤害任何一个无辜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