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註銷作廢的公告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39號令)第七十七條第六款之規定: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存在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部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請以下駕駛人員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渭南車管所辦理駕駛證註銷業務,逾期不辦理駕駛證作廢。

名單如下:

關於機動車駕駛證註銷作廢的公告

渭南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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