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創建】這三市因地制宜!細化目標任務

近期,太原市、呂梁市、臨汾市按照省委相關部署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對“三零”單位創建目標、任務和措施進行了細化,以市委市政府兩辦文件印發實施方案或三年規劃,為深入推進這項工作奠定了基礎。

一、目標明確,創建工作有“標杆”

太原市提出

通過深入開展“三零”單位創建工作,力爭到2022年,全市符合“三零”創建標準的村(社區)達到80%以上,企事業單位達到90%以上。

呂梁市提出

通過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2020年全市符合“三零”創建標準的村(社區)達到70%以上,企事業單位達到85%以上;2021年分別達到80%和90%以上;2022年分別達到85%和95%以上。

臨汾市提出

力爭到2022年,全市符合“三零”創建標準的村(社區)達到100%,企事業單位達到90%以上。

二、措施明確,方法路徑有“抓手”

太原市提出

五方面主要措施,即:加強信訪問題處理,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強化源頭預防工作;圍繞這五方面內容,列出壓實領導責任、解決訴求事項、完善工作機制等15條具體措施。

呂梁市提出

健全“三大體系”11條措施,即: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系,通過加強調解組織建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信訪問題處理、嚴格依法打擊,努力實現“零上訪”目標;健全風險隱患防範化解體系,通過加強風險隱患排查、風險隱患整治、制度機制建設,努力實現“零事故”目標;健全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通過加強防範力量建設、智能化建設、治安問題整治、全科網格服務管理,努力實現“零案件”目標。

臨汾市提出

“項目化牽引、目標化管理”的思路,通過十個重點項目推進“三零”單位創建工作,即:黨建引領全覆蓋項目、“三治融合”城鄉善治項目、多元治理活力激發項目、矛盾糾紛源頭預防項目、重大風險監測預警項目、基層平安細胞創建項目、網格服務能力提升項目、綜治中心規範建設項目、科技支撐智能應用項目、專業隊伍綜合培養項目。

三、要求明確,考評激勵有“兌現”

太原市

將“三零”單位創建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目標責任考評體系及全市平安建設考評範疇,每年年底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創建工作進行分階段考核和測評,對創建工作啟動快、力度大、成效明顯,轄區內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達標數量上升幅度較大的縣(市、區),在當年度平安建設考評中予以加分獎勵;對於連續兩年、三年保持和鞏固“三零”創建標準的主體,由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於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甚至接連發生案(事)件的縣(市、區),在當年度平安建設考評中予以一票否決;造成不良影響的,堅決依法倒查,嚴肅追究責任。

呂梁市提出

對當年創建達標的縣(市、區),全市通報表揚;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達標率高於當年標準5個以上百分點的縣(市、區),市委市政府以適當形式予以表彰;對創建達標率不達當年標準的縣(市、區),取消平安建設先進評選資格;對低於當年標準5個以上百分點的縣(市、區),實施掛牌督辦;對低於當年標準10個以上百分點的縣(市、區),實施重點管理;對低於當年標準15個以上百分點的縣(市、區),實行“一票否決”。

臨汾市提出

對於符合“三零”創建標準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數量同比上升幅度較大的縣(市、區),在當年度市級平安建設考評中予以加分獎勵;對於連續兩年、三年被命名為符合“三零”創建標準的,由市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於重視不夠、創建工作流於形式且發生有影響案(事)件的縣(市、區),在當年度市級平安建設考評中一票否優;對於因責任制不落實、防範管控不到位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事故和有影響案件的,堅決依法倒查責任。


【“三零”創建】這三市因地制宜!細化目標任務

編輯:劉園園 版式:李翻

來源:山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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