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我窮困的時候選擇在一起,最後還不能同富貴嗎?

我,91年生,屬羊,虛歲29,週歲27,工作至今5年。從什麼都沒有奮鬥到有房有車有愛人和一個兒子,到如今沒房有車一個兒子,負債累累!

為什麼在我窮困的時候選擇在一起,最後還不能同富貴嗎?

“苦不苦,只有自己知道”,這是深夜獨自坐在陽臺送給自己的話。細數了下2019年1月至今的收入,截至9月底,剛好二十萬出頭,但是摸摸口袋,卻分文沒有——哀莫大於心死!

你跟我離婚,就等著被社會上的女人收拾吧!

“你以為和我離婚了,你會有什麼好日子嗎?社會上的女人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而我完全是被你欺騙著的,你以為社會上的女人都像我這麼好騙?”這是離婚的時候前妻對我說的話!

和你認識到今天,兩年半的時間,從起初的陌生,到現在熟悉到左右摸右手的感覺,說不出的傷痛。細數在一起10個月的時光,我付出的可能只有錢,並且在你眼裡只有微不足道的支出,但這卻是我全部的所有!

“你每個月給我花的也就這點錢,兩三千而已,以前都是我嘲笑別人,現在我自己卻過著這樣的日子!”這是你今天跟我說的話,我沒辦法回答你的話,只說了一句:“這大半年來,家庭支出哪個月沒有超過一萬,而我自己揹負的銀行債務都沒有辦法償還,只能每個月償還銀行兩千,你知道嗎?但是你的所有開支我都全部承擔了!”

為什麼在我窮困的時候選擇在一起,最後還不能同富貴嗎?

我承認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有所抱怨。因為我拿給你的錢是這麼多,承擔家庭所有的支出我毫無怨言,我內心希望的是你的肯定,而不是嘲弄!迎來的卻是你的當頭棒喝:“你的錢就是錢,我的錢就不是錢了?”

我自己到門外的陽臺冷靜了半個多小時,煙一根接著一根。正如抖音裡面常說的例子一樣:“一個男生,手裡有2000,花了1800給女朋友買了個手機,200一起吃了個飯,到最後一分錢都沒有給自己留,到最後女朋友連一句謝謝都沒有。而同樣有2000的另外一個男生,花了700租了一輛寶馬去接女朋友,花了200買了一捧花,吃便餐花了100,最後兩人愉快的去開了一間房間花了200,該做的都做了,還剩餘800,最終對方認為這才是真正的愛情。”或許對於我來說我是前者。回到家裡我對著你嚴肅的問了一句:“我和你在一起花了你一分錢了嗎?”你說:“沒有!”

經歷了很多,難道真的如前妻所說,除了單純的學校愛情之後,社會上就沒有真的愛情了嗎?

起初認識你的時候,我不存在任何經濟問題,你知道我已經在打離婚官司。以前你做什麼要求什麼我都會滿足,你不嫌棄我在打離婚官司,說即使財產被對方佔有,也無所謂。而如今我離婚官司已成定局,雖然未達到預期,至少還有把我應得的部分爭取些許,但是我卻因為離婚的影響造成了部分負債。

離婚官司宣判下來的時候,我依然做了一個決定,將所有判決下來的財產全部歸屬於父母名下,因為我還有一個兒子需要養育,我不後悔,即使我的父母並不是別人眼中為子女好的父母,但至少他們在我工作期間將我的兒子撫養長大,我不想虧欠任何人。同時我也將這件事情告訴了你,並且我說我身上的負債,也就一年多的時間我就能償還,你不需要擔心。往往事與願違,你很在意我的做法,也很責備我的做法,說:“你的父母是那樣不堪的人,你為什麼還要將屬於你的財產全部歸屬於他們名下,而你現在卻揹負著債務?”

而你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憑什麼你把離婚判下來的錢全給你父母了,而我們倆以後還是照顧你的小孩?為什麼你在法院不把錢全部轉到你的名下,而我還要跟在你後面受這樣的累,和這樣的苦?本來這些錢都是你的婚前財產,憑什麼說給你父母就給你父母了?”

一天兩天,一次兩次,你每次吵架都會說這樣的事情。是的,我應該為我們的生活考慮,但是我也應該為這個兒子考慮更多,他沒有了母親,也沒有體會到什麼是父愛,我有什麼不能給予的呢?

相對於你,從開始正式戀愛開始,我們住在一起幾天你就提出:“我這個月的房租,你幫我付了!”從這句話開始,我邊默默地承擔了我們所有的開銷,同居生活開始了,你沒離婚,我沒有離婚,我在走婚姻訴訟,而你要顧及著你的一兒一女,遊走在兩個家庭之間,這期間我時有抱怨,但你總是以你在儘快的解決你自己的婚姻和我在一起為由來安慰我,我都信了。現在我的離婚官司結束了,你卻一如既往。

因為沒錢,你和我在一起這是我,這其實是我的一廂情願,而真正涉及到錢的時候,你這樣的做法,只能說我還是敗給了現實!

為什麼在我窮困的時候選擇在一起,最後還不能同富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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