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諮詢】市決諮委召開《江門市市區城鄉規劃管理制度(試行)》專家諮詢論證會

為適應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管理要求,明晰“放管服”改革後市、區兩級規劃管理職責,市決諮委辦公室於2020年7月23日在市自然資源局召開《江門市市區城鄉規劃管理制度(試行)》專家諮詢論證會,就《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實施風險進行諮詢論證。會議由市委政研室副主任李瀾主持,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唐建安參加會議。市自然資源局就《制度》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簡要介紹和說明。由市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院長李焱、市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總建築師汪大勇、五邑大學土木建築學院建築系副主任張波、市六藝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院長張雪峰、市濱江建設公司項目管理部經理衛星、市經華萬達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總經理譚松發、廣東巨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棉春共7名專家組成了專家小組,就有關內容展開了深入的探討,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決策諮詢】市決諮委召開《江門市市區城鄉規劃管理制度(試行)》專家諮詢論證會

專家諮詢論證會現場

專家們認為,《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市實際,權責清晰、分工明確、可操作性強,有利於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規劃管理水平,保障我市城鄉規劃順利實施。《制度》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方面基本不存在決策和實施風險。

專家們指出,由於國家新舊政策交替等原因,文件標題需要調整或在正文中補充有關規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市政府職責內容、專項規劃編制責任劃分、規劃修改程序等具體內容。一是在國土空間規劃取代城鄉規劃的政策過程中,名稱是採用“國土空間規劃”還是“城鄉規劃”都有待商榷,建議可以不必拘泥於具體名詞,但需要市自然資源局用好解釋權,及時澄清相關問題,並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摸索經驗、調整完善。二是本政策僅涉及責權劃分,不包括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建議標題修改為“江門市市區城鄉規劃管理責權制度(試行)”或不改標題,但在附則中補充:“本制度未具體明確事項按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是補充市政府職責內容:對新會區會城街道以外的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的審批權。四是對涉及某一領域全市性空間利用的專項規劃,需要明確市自然資源局在此類專項規劃編制中的職責,區自然資源局同步作相應規定。五是補充關於“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三舊’改造單元規劃”“村莊規劃”如何進行修改的相關程序與職責分工。

【決策諮詢】市決諮委召開《江門市市區城鄉規劃管理制度(試行)》專家諮詢論證會

市經華萬達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總經理 譚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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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藝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院長 張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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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總建築師 汪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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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規劃勘察設計研究院院長 李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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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學土木建築學院建築系副主任 張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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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濱江建設公司項目管理部經理 衛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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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巨信律師事務所主任 劉棉春


作者:劉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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