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不配合賣房子,房子是婚前財產,可以報警嗎?為什麼?

小小旭666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

1、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狀態的改變而影響房子所有權,即便你們離婚,婚前財產與你也沒有半分關係;

2、你說的“不配合”我不知道具體指的是什麼,但假設你的妻子在婚後將房產證加上了你的名字,在法律上可以考慮是贈與關係,你可以得到一部分經濟補償,但房子還是你妻子的,你無權買賣。

3、假設你妻子房產證的名字寫的是你的名字,但她不同意你賣房,在法庭上,只要妻子能拿出是自己出的錢,你分文未出的證據,那麼即便這個房子寫的是你的名字,也不能隨意處置。

我不知你為什麼要賣妻子的婚前財產,還要報警,但我認為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都要臉。

請你把臉面撿起來,否則讓人唾棄。


入莯九分


老婆“不配合”你賣房子?房子還是“婚前財產”?我就想知道,這房子是誰的?是你老婆的,你賣個鬼玩意?你有權利賣?更別說是你老婆的婚前財產。如果房子是你自己的婚前財產,還款又是婚後夫妻一起還的或者說是你自己的,婚前財產,全款買的。那你賣房子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還要你老婆配合?總不能拿個標題就讓我們給你出主意。


x聰c


1.男方婚前財產,根本不需要女方配合才能買賣。

2.女方婚前財產,男方無權買賣。

3.男方只出了首付婚後還貸,他錯誤的認為房子屬於他個人“婚前財產”。這種情況下才會出現妻子“不配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