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氫能日前出現在國家能源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能源法”)中,第十一章附則第一百一十五條(術語的法律解釋)明確:“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能源,是指產生熱能、機械能、電能、核能和化學能等能量的資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含頁岩氣、煤層氣、生物天然氣等)、核能、

氫能、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電力和熱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

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認為,這是首部國家層面的法律將氫能定義為能源,字少事大。一方面各界長期呼聲得到落實,作為破局的標誌,氫的能源地位在頂層設計中得以固化;另一方面,“一筆帶過”的氫能顯示出國家層面涉氫政策和規劃仍存空白,各方意見似乎並不統一,如何通過更多指導性條款使氫在現代能源體系中更好發揮作用,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

業內普遍認為氫能入法

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各類企業是國內氫能產業發展的主要參與者和推動者,氫能在《能源法》中被明確為能源,不少企業表示這將對整個產業產生積極影響。

法國液化空氣集團強調,這將加速氫能產業規模化和商業化進程。

江蘇國富氫能技術裝備有限公司

聯合創始人、副總經理魏蔚認為,這讓先驅者有了奮鬥的目標,必將促進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關注氫能的作用並思考氫能在能源中的地位,進而制定更加具體詳細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

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表示,氫能入法標誌著氫能正式成為國家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推動我國強化車用氫能技術研發,加快氫能製取、儲存、運輸、加註及安全方面技術研發,完善氫能產業體系。

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頂層設計再獲突破

將推動氫能規劃出臺

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席萬鋼曾在此前表示,“建議國家要把氫能納入國家的能源戰略體系,明確氫能在能源體系當中的定位”。

事實上,只有明確了氫能的能源主體地位,相關工作的推進才更順暢。本次《能源法》將氫能列為能源,解決這個困擾業界多年的難題,從這點來看,這一事件意義可謂重大。

《能源法》第二十五條〔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的編制〕中提到,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和實施。這為下一步制定、實施全國性氫能規劃奠定了基礎。

因國家規劃尚不完備,各地氫能發展先行。據統計,目前已有30多個地方政府發佈氫能規劃及政策,但令人擔憂的是,同質化現象較為普遍,容易導致資源低效配置,且部分技術路線存有爭議,完善的國家氫能規劃急需出臺。

《能源法》第二十七條〔地方能源規劃的編制〕明確,省級能源規劃應當與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和相關區域能源規劃相銜接。這為統籌各地氫能發展提供了保障。國家氫能規劃的出臺,有望實現各區域結合本地資源稟賦和國家氫能戰略有序發展氫能,有助於區域協同發展和資源高效利用。

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多重跡象表明,國家層面氫能規劃已在相關部門考慮範圍內。

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3月11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379號),其中提到:促進能源清潔發展。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範和支持政策。

而4月15日發佈的《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0〕29號)中也出現“氫能”,要求結合儲能、氫能等新技術,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區域能源供應中的比重。

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認為,《能源法》寫入氫能已傳遞出積極信號,國家氫能規劃的出臺令人期待。

明確歸口部門

有望完善氫能監管體系

長期以來,氫能產業各環節的發展受制於多部委管理體系,特別是在制氫和加氫站建設審批方面,阻力巨大。監管職責交叉和缺位同時存在,歸口部門不清是主要原因。

根據《能源法》第十六條〔監督管理〕,應由國家能源局和縣級以上地方能源部門分別對全國和本地能源開發利用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這無疑確認了氫能的法定主管部門,有助於破解當前氫能監管體系中九龍治水、職責不清的困境,有助於氫能以能源的身份在多個環節獲得適宜的監管機制,也有助於各地監管模式的統一。

對此,清華大學教授、國際氫能協會副主席毛宗強認為:氫能列為能源後雖不會降低涉氫環節審批、監管等方面的要求,但如果涉氫環節審批、監管程序和標準明確並公開後,就會方便涉氫單位的申請和獲批,也有利於審批人員的工作。

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認為,歸口部門從法律層面給予明確,向建立完善而嚴格的監管體系邁出堅實一步,有望使氫能相關業務開展時有據可循、更加規範,從而提高效率,並提升行業整體的安全性。

氫能優勢明顯

可與多種能源實現轉換互聯

《能源法》作為涵蓋各種能源的根本大法,編制目的之一就是加強能源各品種間的協同互濟和優化整合,氫能可與多種能源實現轉換互聯,這一優勢將使其在現代能源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作為二次能源的氫可由多種能源製取,便於與電能實現雙向轉換,同時還可作為多種燃料直接使用。氫能進入能源體系將可聯通多個能源圈(電力、熱能、燃料等),深刻影響未來能源生產和供應的格局。氫能可為電力系統帶來更大靈活性,電氫耦合體系將為現代能源系統提供強大支撐。

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圖1 氫能和電能結合共同構建現代能源體系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曾鳴強調,相比氫能本身,氫能與其他能源之間的相互轉換意義更為重大,能使綜合用能成本降低、綜合的用能效益提高,並改善對環境的影響。

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注意到,《能源法》強化了可再生能源地位並強調能源低碳發展。“可再生能源”出現24次,“低碳”出現10次,重視程度可見一斑,而氫能被普遍認為將在這兩個領域扮演重要角色。

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必然涉及到大規模消納問題,目前來看,氫能是未來最有希望實現低成本、長週期儲能的技術,在季節性調峰方面優勢明顯,將成為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的優選方案之一。

國際可再生能源署通過深入研究張家口能源轉型問題,提出通過加大氫能和電能利用來實現張家口更高份額可再生能源佔比,據其測算,2050年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可以達到90%以上。

曾鳴認為,把可再生能源轉換成氫能,加大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的比例,是二者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

在能源低碳發展方面,國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依然面臨較大壓力。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最新發布的《中國可再生能源展望2019》中對比了不同場景下2018年至2050年能源CO2排放總量,現有國家政策場景相較溫升低於2℃的場景仍高出18%。

字少事大 氫能入法將對行業產生積極影響

圖2 2018-2050年間兩種場景下能源領域CO2排放量對比

氫能在能源脫碳領域作用巨大,不僅可擴大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電氣化水平,在一些高耗能工業領域深度脫碳中也有相當的潛力。歐洲國家碳減排行動積極,氫能作為必要手段也得到高度重視,歐盟日前發佈2×40GW綠氫行動計劃,將幫助歐盟年減排二氧化碳約8,200萬噸。

國發能研院、綠能智庫認為,氫能的諸多優勢使其在我國現代能源體系中不可或缺,氫能價值會在持續推進的能源革命中逐步得到確認,《能源法》中列入“氫能”或許只是一個開端。

來源:氫能產業促進會、綠能智庫

更多資訊請關注微信公眾號:氫能產業促進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