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院对第十七批、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进行专题学习

为了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掀起全员学习热潮,4月15日,灵台县院组织全体干警对高检院第十七、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及第九批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

学习会上,副检察长田华对第十七、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及第九批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作了专题辅导,在指导性案例的案情分析、指导意义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讲解,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干警要及时对指导性案例学习交流,加强学习领会,切实提升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

张诚检察长要求,指导性案例是全体干警特别是业务部门干警提升素质能力和办案水平的重要帮手,每一批指导性案例就是一部司法解释,要全面熟练掌握,深刻剖析其要旨和指导意义,切实抓好学习适用。要根据计划安排,院党组各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按照安排表做好每周一上讲台辅导的准备工作,同时要结合业务部门内部会议进行交流研讨。针对新型案例要切实抓好学习,不断加深对指导性案例的理解,重点掌握指导性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指导意义,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办公室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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