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克伟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基本案情:2020年4月3日,大城县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大城县大尚屯镇南桃子有火点。经查证:该火点为张克伟露天焚烧秸秆。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1、罚款伍佰元整。
现场照片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发布
2020-12-17 18:54:07 佚名
基本案情:2020年4月3日,大城县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大城县大尚屯镇南桃子有火点。经查证:该火点为张克伟露天焚烧秸秆。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1、罚款伍佰元整。
现场照片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