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公布8起涉露天焚烧违法案件——案件7

案件名称:张克伟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基本案情:2020年4月3日,大城县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大城县大尚屯镇南桃子有火点。经查证:该火点为张克伟露天焚烧秸秆。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1、罚款伍佰元整。

现场照片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公布8起涉露天焚烧违法案件——案件7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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