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變現困繞著非營利性民營醫院|魏子檸

截止到2019年底,我國有近23000家民營醫院,其中多數是非營利性民營醫院。

醫改界注意到,2019年前,無論是營利性民營醫院,還是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如果有節餘的話,每年或多或少都要給股東分紅。因為,我國絕大多數民營醫院當初投資都是衝著錢去的。

如何變現困繞著非營利性民營醫院|魏子檸

同時醫改界注意到,雖然多年來國家政策也多次強調,非營利性民營醫院不得分紅,但都在踩著紅線走。這其中既有各地衛生健康、財政等部門執行政策不到位的問題,也有民營醫院打擦邊球的問題,導致了大量醫療衛生事業資金流入個人手中。

2020年,這一形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醫改界注意到,從6月1日,我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正式實施,這也是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的第一部基本法。這部法律的實施,標誌著我國衛生健康行業全面進入法治時代。

如何變現困繞著非營利性民營醫院|魏子檸

《基本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健康服務。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醫改界注意到,堅持公益性原則、公益性方向,過去雖然也多次強調,但多是出現在領導講話和政策文件中。這一次是將其寫進《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和固定下來,其分量明顯加大。需要強調的是,在堅持公益性原則這一點上,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承擔著同樣的責任和義務。

醫改界注意到,《基本法》第三十九條明確,“國家對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分類管理。”也就是在這一條中,還進一步明確和強調:“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這一句話,將非營利性民營醫療衛生機構分紅變現的路完全堵上了。

這也就徹底斷了,那些想通過舉辦非營利性民營醫院,一邊申請或拿著政府補助或享受政策優惠,一邊想掙錢的出資人的念想。

如何變現困繞著非營利性民營醫院|魏子檸

醫改界分析認為,《基本法》出臺前後,在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分紅變現這個問題上,現在與過去有三個明顯的不同:

一是現在不能分紅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而過去不能分紅只是政策的要求。法律的約束力明確強於政策。

二是由於政策的約束力不夠強,所以多數地方政府執行不夠到位。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法律的約束力明顯增強,也引起了各地有關行政部門的高度重視。因為,再執行不力,就屬於行政違法,各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就要負法律責任。

如何變現困繞著非營利性民營醫院|魏子檸

三是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出資人都更加謹慎,恐怕違犯相關法律付出諸多代價,甚至有牢獄之災。目前,幾乎所有非營利性民營醫院的出資人都面對著這一同樣的難題在犯愁。

那麼,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分紅變現,是有解?還是無解?

作為非營利性民營醫院,如何在敬畏法律的前提下,處理好平衡好政府、社會、醫院、投資人的多方利益?有機會醫改界與您共同探討,化解民營醫院建設中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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