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工资制度改革的建议

现行职称工资制度之所以被诟病,是因为它脱离一个基本事实,即只有百、千、万分之一的人才有学术研究和科学发明的能力。99%的人只是学到精通现有知识就已经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何谈创造。如此低概率的可能性,却做出普遍要求,那就只能逼着绝大多数的人不务正业去造假。自然科学,还有不到3%的论文优秀率,社会科学1%的优秀率就不错了。制造97%学术垃圾的制度肯定不是好制度。一个人一辈子能写一篇有分量的论文也不多见。如果翻开思想史、科技史,那更是少得可怜。量化考核实在不知道是拍什么的决策。可见,大前提是错误的。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宽松自由,这是科学发展最好的环境。一个女人生了双胞胎,就要求所有的女人都生双胞胎,岂不怪哉。科研成果可遇不可求。

工资制度其实很简单,何必搞那么复杂:底薪5000,从初中到博士后,每一级200,每年工龄50,每年劳动量满额2000,由服务对象评价2000(教师由学生打分,100分,分值20——最有资格评价教师的只有学生!不让学生评教或评教在教师的工资奖金中没有任何体现,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增加服务对象的评价很有助于提高工作绩效)。凤毛麟角的科研成果特事特办,一年一议予以重奖。这样,不影响自己的常规收入,绝大多数的人就不必造假了,真正非凡的成果也能得到足够的回报。说实话,谁不知道职称是怎么回事儿,工资差距何必拉得那么大。应该增加工龄工资的比例: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谁能否认工作经验积累对工作绩效的贡献呢。即使相当有相声天赋的赵本山,晚期的作品也比早期好得多。

单就哲学社会科学来说,几乎不可能再有大的创见,因为自然科学研究万事万物,很难穷尽,而哲学社会科学则只研究一件事物,即人本身——还只是精神性部分。当我们对古代文化,即截止到古希腊和中国诸子百家的思想有所研究之后,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绝大部分哲学社会科学的道理已随着古代社会的结束而基本揭示殆尽,古代的哲学家太厉害了,现在的哲学家超不过古代的哲学家。后世著述大多不过是细化、换词、具体化、抄袭、甚至走火入魔的杠精而已。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大道至简。一个比较聪明的人,到四、五十岁,也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所悟殆尽,何况人类古代社会运行了几千年,足够那些古贤先哲思考了。社会科学的道理很容易理解,知易行难,而自然科学则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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