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法院兩次集結出擊從速解決十起排除妨礙案

9月28日和10月10日,商河法院開展了兩次大型執行活動,對拒不騰出土地的十宗案件進行強制執行,有力地維護了司法權威,使十戶農民的土地又回到了自己的手中,受到人民群眾的交口稱讚。

9月28上午,我院執行局動用25名警力,7輛警車,在縣人大代表王春麗、縣政協委員何德寶的見證下,趕赴孫集鎮某村,對四起拒不排除妨礙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

商河法院兩次集結出擊從速解決十起排除妨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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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集鎮某村村民張某與李某皆為同村村民。張某持有商河縣人民政府於2015年6月30日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該村東坡、溝東的兩塊土地享有土地經營權。2019年秋季,李某擅自對上述兩宗土地進行耕種。張某向法院起訴後,我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李某於判決生效後的30日內自行清除張某名下的東坡、溝東兩塊土地的地上種植物,將該土地返還給張某。

判決生效後,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張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局受理此種情況的案件共四件。執行局受理案件後,其中有兩起案件經過當事人協商,自動履行了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另有兩起案件拒不履行判決。

為不誤農時,我院派出25名警力,7輛警車,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來到孫集鎮某村執行現場,對爭議地塊進行確認,界定。期間,當事人親屬曾多次阻撓執行人員執行公務,被執行幹警強制驅離。最終在強大的法律攻勢下,張某被人搶種的土地終於回到自己的手中。

龍桑寺鎮某村也有同樣情況的案件六起,由於申請人持有土地經營權證,被申請人經法院判決生效後拒不騰出土地。鎮政府及管區、村委會反覆向幾位被執行人做工作,仍拒絕執行。10月10日上午,我院再次組織30餘人的精幹力量再度出擊。在執行過程中,曾有一老者墩坐在爭議土地上,企圖以撒潑方式阻撓執行,被執行人員強制帶離至警車內。經過一上午的緊張執行,六起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商河法院兩次集結出擊從速解決十起排除妨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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