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事項名稱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行使層級市級 數量限制無

實施主體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法定辦結時限3 ( 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1 ( 工作日 )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受理條件

1.購買本市範圍內住房提取和異地購房提取業務:

(1)職工有繳存住房公積金。

(2)票據在有效期內。

(3)職工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購買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2.社保存量購房提取:

(1)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頒佈實施之前,根據市政府《關於發佈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通知》繳存住房公積金。

(2)購買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3.拆遷補償增大住房面積提取:

(1)職工有繳存住房公積金。

(2)票據在有效期內。

(3)職工或其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拆遷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

業務辦理須知:

1.辦理提取業務前須先修改住房公積金賬戶初始密碼,職工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直接修改。

2.辦理異地購房提取的,若職工本人針對該套房產申請了住房按揭貸款,則預約至銀行網點辦理(建議攜帶住房按揭貸款相關材料前往辦理),目前僅開放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部分網點。

3.購房發票、契稅稅票、專用收據等票據開具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應相隔兩年以內。

4.職工以安居型商品房申請購房提取的,提供開發商出具的購房收據或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辦理(若購房收據或購房發票無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複印件,但須加蓋貸款銀行印章或開發商印章)。

5.職工對房產數量有異議的,可到我市房產查檔網點查詢實際房產數量並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產權信息查詢證明(查詢截止日期距申請提取時間應當相隔在30天之內)。

6.貸款銀行印章指銀行業務專用章(貸款專用章、消費信貸專用章、會計業務專用章、個人業務專用章等)或銀行公章。

7.職工可憑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密碼”在髮卡行自助終端辦理提取預約業務(支持跨行預約,目前暫開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終端公積金業務功能)。

8.異地購房提取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經查詢後3個工作日內辦結。

9.申請材料中註明“複印件一份”的,表明須留存複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請點擊“材料清單”的“其他要求”查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或者銀行自助終端通過“提取業務辦理預約”功能模塊選擇“發起預約-購買本市住房提取”/“異地購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報相關信息後點擊提交。系統當場審核申請,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預約櫃臺辦理。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重新填報相關信息。

2 受理:櫃員當場檢查申請材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給予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

3 審核:櫃員當場進一步審核材料後在業務系統錄入相關材料信息。(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

4 審批:符合辦理條件的,櫃員錄入系統後當場審批通過。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審批不通過並當場告知審批不通過的原因。(異地購房無法當場核驗信息的,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批。)

5 辦結:審批通過後業務當場辦結。(一個工作日內)

6 送達:系統當場出業務受理回執,申請人當場領取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社保存量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購買本市範圍公積金 提取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異地購房公積金提取

申請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申請表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2身份證件

3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購房合同

5購房發票

深圳公積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辦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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