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不精通法律,但您必須要有證據意識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法律知識浩如煙海,且不斷有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頒佈或修訂,要讓每一名國人都熟知法律規定、精通法律,確實不大可能、不太現實。但市場經濟必是法治經濟,要靠法律來保駕護航。當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權時,您可以“請專業的人來辦專業的事”,請律師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但您要給律師提供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依據或材料,這依據和材料就是證據。所以,您可以不精通法律,但您必須要有證據意識!


您可以不精通法律,但您必須要有證據意識


  一、打官司就是打證據!什麼是證據呢?

  訴訟靠證據說話。對當事人來說,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對律師來說,辦案就是辦證據;對法官來說,審案也就是審證據,所以我們常說——證據是訴訟的“無冕之王”。

  當時發生了什麼(客觀事實);你個人認為當時發生了什麼(主觀事實);證據證明當時發生了什麼(法律事實);是三件不同的事(有可能完全不同),而審理糾紛的法庭只承認後者,用證據能證明的事實來裁判,而並不看你在法庭上哭的多傷心或說的多煽情、表演的多精彩來判案。

  在現行的三大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證據的概念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第五十條的規定,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百分之八九十都是民事案件,老百姓所說的打官司基本上都是民事官司,所關注的證據大多半是民事證據。


  二、民事證據的種類有哪些?

  原則上,案件過程中遺留下來的資料文件、各種信息都可以作為證據。法律上依據客觀形態不同,把民事證據大致分為八類:

  (一)當事人的陳述,主要是原被告雙方的陳述

  (二)書證,如合同、借條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比如拍攝的視頻資料、電話錄音等;

  (五)電子數據,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電子文件:(一)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佈的信息;(二)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三)用戶註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誌等信息;(四)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五)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六)證人證言,證人作證原則上要求證人出庭作證;

  (七)鑑定意見,常見比如醫療事故鑑定意見、人身損害傷殘等級鑑定意見等;

  (八)勘驗筆錄,多見於工程建設糾紛。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三、證據的作用

  在現代訴訟中,裁判必須建立在訴訟證據的基礎之上,證據必須經過被告的質證、法官的心證認證之後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稱之為“證據裁判原則”。證據是訴訟活動的基本條件,是用以查明案件事實的主要手段。訴訟中證據的功能就在於使案件事實或者當事人的主張得到確認,最終使法官得以適用法律,形成一定的結論。

  當事人主張自己的權利、司法機關行使職權以維護當事人的權利,都必須依靠證據。“誰主張,誰舉證”,沒有證據,當事人就無法使自己的主張得到支持,司法機關也難以行使職權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敗訴風險

  沒有證據的事實不叫法律事實。與他人進行經濟往來時要增強證據意識,即“留痕”——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再深的信任也不能取代一紙借條,再巧的謊言也會被證據揭穿,再好的關係也比不上實實在在的證據確定的法律責任。


  四、如何培養證據意識?

  當遇到法律糾紛時,法律也將按照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進行評判。可見證據的重要性!所以,每個人一定要有證據意識,有做事留“痕”(發票等)。

  儘管可以申請法院去調取證據,但有些證據的保留是有期限的,如攝像頭的監控錄像,一般不長於三個月,而從事發到產生糾紛,再到法院起訴、開庭,往往是半年以後的事。因此,平常多做有心人,善用自己手頭的設備,巧用基層組織的調解功能,來保存、固定證據,為以後糾紛的勝算將少去很多麻煩。

  那麼怎樣保留證據或如何去培養證據意識呢

  (一)善用自己手中的智能手機。如今的智能手機一般都有拍照、錄音、錄像

的功能,我們手機不能光用於照美食、曬旅遊;當發生糾紛,例如兩車相碰的輕微交通事故,雙方都急著上班,口頭約定誰來賠,相互留個電話號碼,此時用手機的拍照、錄音、錄像的功能,就能固定事發現場的真實情況,這就是電子證據;就不會為事後沒有證據而一方不誠信導致相互指責是另一方的責任而爭的臉紅脖子粗,氣的肝疼,也不管用,也說不清的窘境

  (二)巧用基層組織或第三方機構固定證據。現時值北方供暖季,常會出現暖氣管漏水淹掉樓下住戶的裝修和木地板,看似一個非常簡單的侵權案件,但真要通過訴訟拿上賠償的裝修款,有時可能要經歷一審、二審,可能是一、兩年後的事。因為樓下被淹的住戶要舉證證明自己被樓上住戶暖氣管漏水被淹的事實,要申請鑑定裝修的費用,還有證明損害事實裝修花費是因樓上住戶暖氣管漏水被淹造成的因果關係等。如果被淹的當時沒有拍照、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幾個月後想維權打贏這樣一個官司會很難。

此時,如果巧用基層組織或第三方機構,如社區的居委會或小區的物業機構,申請其調解,並出具調解協議,就可以巧妙的固定樓下房屋被樓上因暖氣漏水被淹這一事實

  (三)減少現金交付、使用銀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使交付流痕。知道為啥跑路的老闆都喜歡帶著現金跑麼?為啥不拿著銀行卡?因為現金不留痕跡!但是涉及到金錢交易的,儘量使用銀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現糾紛,銀行流水和支付憑證是最好的證據。


您可以不精通法律,但您必須要有證據意識


  (四)購物票據、簽訂合同要保留,養成習慣。購物小票,交通票據,餐飲發票,營業廳的業務合同,這些屬於日常的合同證據,家裡準備個文件袋專門存放它們,建議保留直至此事履行完畢、不發生糾紛為止再銷燬。

  (五)短信、微信聊天記錄別急著刪除。有些人一言不合就拉黑或刪除對方,這樣的行為讓原有的證據(比如聊天記錄)付諸東流。所以還是要先保存證據為重,刪除或者拉黑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解決糾紛要靠證據。


您可以不精通法律,但您必須要有證據意識


  (六)養成文字、書面確認的好習慣。無論是借錢還是還錢,現金支付還是轉賬,支付完成後,不妨給對方發個短信或者微信,確定下剛才發生的行為。例如:兄弟,上個月借的10000元剛才還你,你看下,數沒錯吧。這樣的行為即是情理之中,也是保險起見。對方回覆確認後,已經還錢這事就算是萬無一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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