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一女子如此“代駕”終付出沉重的“代價”

近期,東勝區一女子無業在家,想掙點收入,於是索性幹起了“代駕”,不料,這“代駕”經歷卻遇到了警察蜀黍,也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東勝區一女子如此“代駕”終付出沉重的“代價”

2020年10月16日晚10時許,東勝公安交管大隊崗勤一中隊組織民警在新奧路開展夜查統一行動,在對一輛黑色轎車進行檢查時,駕駛人自稱自己是代駕,乘車人也忙說自己喝酒了,找了代駕送其回家。在檢查駕駛證時,經驗豐富的民警發現代駕出示的駕駛證有問題......

東勝區一女子如此“代駕”終付出沉重的“代價”

民警:“你身份證號多少?”

代駕:“15、15、15…”(結巴的光說15)

民警:“你是哪裡人?”

代駕:“就這兒的!”

民警:“你身份證號怎麼是外地的?”

代駕:“我這是託人辦的本!”

民警:“你在駕校學過沒?”

代駕:“沒學過。”

民警:“就是買了個本,對吧?”

代駕:“嗯,花了一萬多買的!”

民警隨即將這名代駕和所駕駛張先生的車輛帶回東勝公安交管大隊執法辦案中心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原來這名代駕真實名字叫武某某,東勝人,從未辦理過駕駛證,出示的駕駛證是之前託人“買的”,根本沒有代駕資質,因近期失業無收入來源,便幹起了“代駕”業務。

東勝區一女子如此“代駕”終付出沉重的“代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六十四條第三款、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合併給予武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罰款7000元。

警方提示

廣大市民朋友們,選擇代駕時應從正規代駕平臺上選擇正規代駕服務,並注意查驗代駕的相應資質,避免“黑代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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