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貴州公交車墜亡事件的反思

一個精神正常、收入穩定的中年人以報復社會的極端方式結束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我們譴責罪犯的同時,難道不應該反思一下,是什麼讓一個普通人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對社會和他人充滿了刻骨的仇恨?事件的導火索就是因罪犯的住房被拆除以及申請公租房未獲得造成的,至於這其中有無違法違規的問題有待進一步調查,但至少罪犯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侵害而且無法得到公正解決。由此可見,公平對於個人和社會是多麼重要!孔子云,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可在生活中,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而相對的公平往往是那麼脆弱和無奈。前不久,山東高考頂替事件暴露出的是另一種不公正。當下,我們正處於社會轉型、矛盾多發時期,公平顯得尤為重要和敏感!政府、社會、個人都肩負維護公平正義的使命。政府應該為每個人提供均等的就業、教育、住房、福利、保障、司法等機會,切實維護公民權益。在這個事件中,如果有關部門能夠及時合理依法處理罪犯的住房問題,我想這個事件大概率不會發生。社會應該關愛幫助每個人,讓世界灑滿愛的光芒。如果罪犯所在單位、社區等組織能夠及早對罪犯因婚姻失敗產生的心理情緒問題進行疏導、關懷,悲劇同樣也可能不會發生。還有我們每個人既有被愛的權利,也有愛人的義務。如果罪犯的家人、親戚、朋友、同事能夠多給他一點愛,正如“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也許可以把他從罪惡的邊緣拉回來。公平既是對社會和政府的期許,也是對我們每個人的人性的激勵。我們不要僅僅停留在對這個事件的討論、譴責、憐憫、嘆息,更要用自己的愛和責任,在社會公正的天平上增加哪怕絲毫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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