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戶籍制度或要大變革。
據央視新聞消息,今日國務院發佈了《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
重點一:
珠三角實現戶籍准入年限互認
其中在引導勞動力要素合理暢通有序流動中提出,探索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原文是這樣寫的: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探索推動在長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注意,推動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是去年才開始的新提法。
去年2月21日,國家發改委發佈《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提出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率先實現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積互認。
今日的文件,進一步明確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城市群率先試點。
那麼,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是什麼意思?
直白一點理解,就是你在A城市積累的落戶資格可以在B城市用。
打個比方:如果你準備積分入戶,原來在佛山工作和居住了1年,但你現在想落戶到廣州,不需要重新算年限,在佛山1年,也相當於在廣州住了1年,可以在此基礎上再累計年限。
廣州積分入戶條件:持有本市辦理的有效居住證,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保滿4年。
佛山積分入戶條件:持佛山有效居住證,在佛山連續按月繳納1年社保,且申請期間保持參保狀態。
這個規定,大大降低了外地戶口落戶珠三角的時間成本,也消除了珠三角城市群之間的戶籍落戶壁壘。
重點二:
除廣深外,試行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還有一點,上面原文後半部分提到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建立城鎮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與常住人口掛鉤機制,推動公共資源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
這兩句話意味著,除超大城市廣州和深圳外,東莞、佛山等城市將執行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這意味著在這些城市的落戶將更簡單,且隨著公共資源與常住人口掛鉤,也更利於實現這些城市間公共資源的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之前珠三角城市本身也放寬了落戶限制。
今年1月14日,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作省政府工作報告時說,廣東要放開除廣州、深圳之外的城市落戶限制。
會議現場(來源:南方+)
據統計,2018年,廣東各市人口增長最多的城市為: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
意味著,一系列的政策放寬後,珠三角影響最大的或將是東莞、佛山、珠海、中山這幾座城市。
與此同時,超大、特大城市將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
根據住建部最新公佈的《2018年城市建設統計年鑑》,廣州(城區總人口1315.42萬)和深圳(城區總人口1302.66萬),為超大城市;東莞城區總人口685.03萬,為特大城市,這三個城市的落戶政策還將會繼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