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花石镇日华村山塘硬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受日华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经花石镇日华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花石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日华村山塘硬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日华村山塘硬化建设工程

②、项目地点:日华村必然组、太塘组、大兴组

③、项目工程范围:本次项目为日华村必然组、太塘组、大兴组山塘硬化工程、包含塘堤旧址破除、塘堤新建、塘堤防渗基、坡面硬化、底涵洞硬化、坡面除杂草整形等(详见日华村山塘硬化建设工程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132142.5元

2、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甲方的要求及县水利局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结算时预留10000元质量保证金,时间为1年)。

4、工期要求:在2020年5月30日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5、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8时至2020年4月20日下午5时止。报名地点: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花石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二楼)。

2、报名条件:凡具备国家颁布的水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施工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公司。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中标单位需要交纳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标准为工程中标总价10%,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4、招投标时间 :已电话通知为准。

5、招投标地点: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花石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二楼)。 6、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刘凯 电话:18773283168,

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心兵 电话 :13875255917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镇“三资”集中交易中心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区间值由业主单位当场商议决定 (村支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投标报价,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抓阄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报价单未签字或者字迹有涂改的。

2、未按招标要求,报价超出范围或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甲、乙双方当场确定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签订时间。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湘潭县花石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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