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會不會追罰于漢超?

2020-04-17 10:52

恆大球員于漢超因當街塗改機動車號牌而分別受到廣州警方拘留15日及恆大俱樂部開除的重罰。隨後有媒體稱,于漢超還將面臨中國足協的追罰。

不過從規則及實際情況來看,中國足協目前並不打算追罰這位33歲的前國腳。

于漢超當街塗改車牌。

在疫情持續,各類足球賽事停擺的背景下,于漢超事件的發生在足壇範圍內引起了廣泛關注甚至震動。媒體、球迷及社會各個方面也對此事表達了不同觀點,甚至有媒體分析認為,既然于漢超分別受到法律制裁、俱樂部重罰,那麼他也無法逃脫作為中國足球行業管理機構的中國足協的追罰。

中國足協相關人士16日向記者介紹,于漢超雖然曾多次入選國足,但目前他並非現役國腳。中國足協今年1月初曾公佈了一份72人(正選64人,受重點考察年輕球員8人)的“中國籍優秀足球人才庫”,而於漢超的名字並不在其中。

據瞭解,躋身卡塔爾世預賽40強賽國足備戰大名單之列的球員中,也不包括于漢超。這是因為自2019年亞洲盃之後,他持續受到傷病困擾,長期缺席俱樂部賽事,當然也不可能入選國足。

由此不難判斷,《中國足協紀律準則》中有關“國家隊球員違紀處罰”的規則內容並不適用於于漢超。

另一方面,于漢超的行為雖然觸犯了法律,但其受到的法律制裁僅限於行政處罰層面,其行為性質上與此前張鷺、張修維犯危險駕駛罪的行為嚴格有別。

以張鷺為例,他當時被天津河東區法院宣判,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正如相關報道分析,“于漢超的行為也並不屬於刑事犯罪範疇,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

到目前為止,中國足協並未就於漢超事件發聲。足協相關人士對此解釋稱,“于漢超作為俱樂部球員受到俱樂部追罰,中國足協將不予干涉。足協如果處罰違紀行為,須有理有據。”

肖赧/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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