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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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安全有效運行

良好的淨空環境必不可少

機場附近沿起降航線

一定範圍內的空域

有著嚴格的限制要求

這就是淨空要求

天氣漸暖

大家想要出去玩的小心思都按耐不住了

無人機愛好者們

紛紛出動

殊不知

玩樂的同時造成多大的安全隱患

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豔陽春到,嬉戲忌風箏

呼倫貝爾機場

機場安全無小事

藉著暖暖的春風,脫去厚厚的冬裝,帶上我們的風箏去廣場一起玩耍,相信是很多人期盼已久的事情。但是若讓飛機遇上了風箏,便會對飛行安全造成影響。

機場淨空保護區內的風箏、孔明燈等升空物如果施放不當,失控出現在飛行航路上時,就會搖身一變成為"定時炸彈",若飛行員航行時無法用雷達探測到此類升空物體的具體位置,一旦碰上,將危害飛行安全。

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那麼,呼倫貝爾機場淨空保護區範圍是

呼倫貝爾機場

機場安全無小事

按照民航專業標準的定義,淨空即機場淨空保護區域,是指為保障航空器在機場安全起飛和降落,按照民用機場淨空障礙物限制面的要求劃設的一定空間範圍,即跑道中心線兩側各 10 公里、跑道端外各 20 公里的區域。

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上圖紅框區域內均屬於淨空保護區,成吉思汗廣場、海拉爾火車站廣場、橋頭公園、和平公園、呼倫貝爾體育館等地不得放飛風箏。

機場淨空保護區禁飛“低慢小”有哪些

呼倫貝爾機場

機場安全無小事

“低慢小”升空物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和升空物,主要包括輕型飛機、滑翔機、三角翼、載人氣球、飛艇、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氣球、風箏、孔明燈等。而無人機等“低慢小”升空物一旦進入淨空保護區,不僅會干擾通訊鏈路,還極易與飛機發生碰撞事故。

目前,從市場或網絡上購買的無人機、風箏和孔明燈等升空物可輕易突破淨空保護要求的高度而對飛機造成影響,若風箏與飛機相撞、或被吸入飛機發動機,很可能引發飛機故障,甚至造成機毀人亡的慘劇。因此,確保機場淨空安全,杜絕在淨空保護區範圍內升放無人機、風箏等影響飛機飛行安全的物體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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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放飛 " 低慢小 " 將面臨哪些刑責?

呼倫貝爾機場

機場安全無小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在機場淨空保護區放飛風箏等“低慢小”升空物影響飛行安全的,情節嚴重將被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553號)第四十九條規定,禁止在機場淨空保護區內從事影響飛行安全的活動,包括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設置影響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標誌或者物體;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在民用機場圍界外5米範圍內,搭建建築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民用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

為保障民用航空器在呼倫貝爾地區淨空區域內的運行安全,呼倫貝爾市政府出臺了《呼倫貝爾市機場淨空保護管理辦法》與《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放飛孔明燈、風箏等升空物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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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淨空安全我們共同維護

風箏、孔明燈等升空物體的施放關係著民航的飛行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航空安全,人人有責,每一架航班的安全起降,承載的是數個家庭的幸福和希望。我們要學會正確施放風箏、孔明燈,並主動對身邊有擾亂機場淨空安全的活動和行為進行制止,遵守相關法規,在維護民航淨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進行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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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風箏,別在機場淨空保護區 違規者最高可罰10萬元

來源:《呼倫貝爾日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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