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康復入戶工作驗收成功,助殘服務項目正式復工

(通訊員 王葉 劉陽)為方便殘疾人群居家康復,確保入戶服務的安全性及規範性,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康復一科在院領導的大力支持下,不斷完善入戶流程、優化服務規範,做好助殘服務項目復工工作。9月23日上午,哈爾濱市殘疾人聯合會康復部處長楊劍紅、副處長李慧妍等一行來到道外區百年新城小區,對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康復入戶復工工作進行驗收。哈爾濱市第四醫院院長閆宏偉、副院長李春恆,神經內一科主任、康復一科主任劉玉馳陪同檢查。

檢查組詳細瞭解了入戶工作人員疫情防護情況、入戶前消殺工作及應急預案的準備工作等,並對我院康復一科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強調要注意安全隱患排查,引導督促特殊患者及家屬提升疫情安全防護意識,注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培訓,確保疫情防控和機構復工復產“兩不誤”。

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康復機構經評估核驗合格,於9月24日正式恢復助殘服務項目。康復一科將嚴格按照市殘聯指導要求,安全有序開展康復入戶服務,以對殘疾人負責、對家屬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做到體溫檢測到位、衛生消毒到位、訓練管理到位,落實執行方案,努力提升殘疾人群康復服務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階段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助殘服務項目復工通知

一、具體時間

自2020年9月24日起,哈爾濱市第四醫院康復機構經評估核驗合格,恢復助殘服務項目。

二、服務對象要求

服務對象自主要求,自願接受服務,服務對象及陪同家屬具體要求如下:

(1)14天內沒有接觸過入境28天以內人員;

(2)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屬沒有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的人員;

(3)無發熱、咳嗽、流涕、腹瀉等可疑症狀的人員;

(4)14天內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疫情風險苗頭地區旅居史的人員。

(5)由本人或家屬簽署承諾書。機構對承諾書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合格後,報市或區、縣(市)殘聯備案後方可進入機構。


2020年9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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