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偏執:你在浪費時間,請停止向外尋找“意義”

在人的一生中,“意義”這個詞佔據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們總會問自己這個問題:

“人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麼?”

事實上,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這個世界什麼也沒有,人活著也不可能找到任何意義。

換而言之,“人活著”本身就是一種錯覺,你不能“認為你的人生”有意義,因為一旦你這樣認為,你就會產生痛苦。

世界是不對的

如果你居然耐心看到了這裡,那麼我將對文章開頭至此的所有文字(包括上面的標題)進行“自我”評價——

以上文字看上去顯然是“偏執”的,所以很可能會有“偏執”的人從中看到他自己的“偏執”,因而,他很可能不會看後續內容,就開始“迫不及待”地斷章取義,批評這篇文章是在宣揚虛無主義。

當然,這裡我必須承認,如果世界是虛實相生的,那麼當我出口的每一句話都導向“務虛”時,就難免讓人感到偏激。


拒絕偏執:你在浪費時間,請停止向外尋找“意義”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言語道斷,你不可能把任何一句話說到圓滿,而看上去越趨近圓滿的文字,就越像是一個悖論,所以,任何看上去非常“偏頗”的事物背後,很可能就潛藏著它的另外一面。

“辯證思維”雖然每個人都會提及,但藉著“辯證”的由頭,為自己的偏見進行詭辯才是常態。雖然本節的標題為“世界是不對的”,但對不少人而言,“世界到底是對是錯”的確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雖然他們自己對此毫無察覺。

現在我們來對此進行分析:

許多人在遇到挫折時,會打心底認為“世界是錯的,而我是對的”。這種觀點背後的心理機制在於:

如果世界是完美的,那麼我存在的意義又在哪裡呢?我會完全沒有存在感。

也有人認為,“世界是對的,而我是錯的”。這種觀點的背後的心理機制在於:

如果錯的是我,那麼我還有可能改變這種錯誤,而一旦錯的是世界,就會顯得非常絕望了。

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上,能夠弄明白“對錯”的真實含義並且能夠“身體力行”的人,只是少數。

什麼是對錯?

看到這個標題,相信不少朋友的腦海中會浮現出這樣一句話:

“對錯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事實上,這句話極具欺騙性,以至於許多人都被它洗腦了。

請注意,這裡我不是在說這句話本身是錯的,而是在說,它過於“正確”,以至於人們很可能不會拿著它去衡量自己的言行。

換而言之,當一個人把“對錯是相對的”這句話對著別人說出口時,通常他只是拿這句話為自己的“不道德”行為打掩護,又或者用以“旁觀者清”地指出別人的“當局者迷”。

一旦事情發生在他自己身上,他就會和人爭執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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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對錯的符號一樣,“對”就是雙方的道路能夠“對得上”,而“錯”就是雙方的道路“相錯開”。

我們知道,一個人如果想要靠自身蠻力強行改變一頭野馬狂奔的路徑,是十分不理智的。而事實上,這世上就是有不少人喜歡“強行”更改別人的路線,企圖讓他們達到和自己相一致——

他們企圖通過暴力(包括身體和言語上的)來讓世界和自己一致,以此來證明自己的“立足點”是對的(找存在感)。

而這個顯然“背道而馳”的行為,卻被這個社會上的多數人奉為圭臬。

總是對的

“我是對的”其實代表了一種存在感。換而言之,許多人一生的掙扎,都是為了解決如下問題——

“什麼時候我才能總是對的?”

答案其實只有三個字:

做自己。

這個答案乍一聽來,就像是在宣傳“無法無天、肆意妄為”的不道德行為,而事實上,一個人想要真正“做自己”,幾乎是他一生需要學習不輟的功課。

做自己,意味著不要順從任何一種規矩,直指“本心所願”做事。換而言之,這些規矩甚至包括“來自身體的原始本能”。

事實上,任何“慾望本身”並非一個人的本心,它只是源於一種恐懼,比如——

“我害怕我不和別人做相同的事,別人就會說我不合群。”

“我害怕如果我不遵守群體意見,別人就會對我的自由進行限制。”

“我害怕不賺錢我就會被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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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並不是說,一個人想要“做自己”就必須和別人做不一樣的事,必須不遵守群體意見,也沒說他不應該賺錢。這裡我們其實在揭露一個更底層的問題——

一個人做什麼事情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任何事情的動機都不能源於對結果的恐懼。

如果一個人能夠“心無掛礙”地做自己,那麼他就會“總是對的”。這裡面有兩個方面的因素:

其一,當你只是“做自己”而不理會外界的聲音時,由於沒有對比的“外在對象”,你只能和自己進行對比,那麼此時,你就不可能是“錯”的。

其二,當你通過“做自己”得到了發自內心的喜悅後,別人自然會好奇你為何如此喜悅,此時,別人自然會效法你,而不用強行讓別人與你同步。

如果我們把以上的觀點進行總結,就會得到一個聽起來不那麼令人愉快的結論——

一個人如果連他自己都還沒有“離苦得樂”,那他有什麼資格讓別人效法他的言行呢?

孔子對一個“教訓自己同伴的人”是如此評價的:“ 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

(譯文:子貢自己的言行顯然已經非常完美了,所以才會有功夫去說別人的不是,我是沒有那麼多閒功夫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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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私,不爭

我們在之前講過——人生在世,本身就是為了尋找“存在感”。不論你是否認同,上至聖賢,下至販夫走卒,在這一點上都是一樣的。

任何宗教所追求的“無我”、“無為”從本質而言,最終的指向都是“無私為大私”

從各種角度而言,你不能在說一個“無私”的同時不抱有任何目的,因為在你開口貼標籤的時候,這種標籤背後所代表的含義,就已經成為了你的目的本身。

換而言之,真正的“無私”絕不是指“為了他人的利益表現得像一個道德楷模”,而是指“不爭”。

這種“不爭”不只是行為層面上的不爭,同時也是“內心”層面的與世無爭。

這種不爭甚至體現在,一個人與他自己都是和平共處的(事實上,一個人最應學會的就是“與自己相處”)。

就拿我們這篇文章的題目而言,一個人必須放下對“意義”的追逐,因為“尋找意義”這件事本身就是一種“爭”。

要解釋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明白:

什麼是“意”?

“意”即“音心”。《道德經》有言:“大音希聲,大象無形。”

這句話的意思是指:真正的“音”是無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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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浪

換而言之,所謂“聲音”,“聲”才是我們聽到的,而“音”指的是道本身(聲是波形,音是中間的軌道)。我們聽別人說話,聽的不應該是“聲”,而是“弦外之音”。

如果你切實明白瞭如上所述,那麼你就應當明白——

世間萬象的本質,都是無形的(大象無形)。就好比一個人在閱讀這篇文章時,如果他只是執著於自己看到的“形”,那麼他就會完全與閱讀文章的初衷“背道而馳”。換而言之,當一個人他自己心中有什麼時,就會看到這個世界是什麼。

這些文字的背後,作者是什麼樣的?我的觀點是否強過他?這個世界的背後,掌權者是什麼樣的?他是否比我公正?

當你不再去“妄想”這些問題時,你才是真正在閱讀文章,才是真正在體驗生命的喜悅,你的人生才會擁有意義,而不是尋找外在的意義。

換而言之,“人生是否有意義”是一個偽命題,因為人生就是“意義”本身。

你也永遠不能通過“思維”尋找到一個人生的意義,因為真理的“外顯”是悖論和超理性,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不可被證明,但它們就是真理的化身。


拒絕偏執:你在浪費時間,請停止向外尋找“意義”


所以,當一個人想要充分體驗生活帶來的美好時,就不應該“穿著鞋子找鞋子”浪費時間,而是應該承認“意義是不可外尋的”。

諸位朋友請共勉:

我不應尋找意義,因為我就是存在的化身。

我不應尋找認同,因為我就是真理的化身。

我不應尋找陽光,因為我就是太陽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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