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緩繳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賈政)“緩繳上千萬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為我們推進項目復工復產減輕了不少資金壓力。”近日,廣州市一位建築項目工程負責人在朋友圈感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徵,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廣州自1982年起以建設項目基建投資的一定比例計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簡稱配套費),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根據2019年,廣州市的政策,廣州地區小區項目徵收費率由基建投資額的5%;零散項目徵收費率為基建投資的10.5%。且建築工程項目需要在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之後,才能辦理施工許可證。

但是因為疫情影響,不少項目都出現了暫緩開工的情況,建築企業面臨著巨大的資金壓力。

為有效推進廣州市建築企業穩步復工復產,減緩企業資金壓力,加快房屋建設工程落地開工,廣州市住建局發佈《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相關事宜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臨時調整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繳納時點。

根據《通知》,對在2020年6月30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設項目,在其建設單位承諾取得施工許可後3個月內交納配套費後,可先行辦理施工許可證。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採用承諾制延後繳納,但是若承諾期滿,建設單位如未按時足額交納配套費的,住建局將按照《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承諾制辦理施工許可工程後續監管事宜的通知》(穗建質〔2018〕2206號)的相關規定,將企業的不誠信行為納入信用中國(廣州)、並暫扣或撤銷已發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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