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機必看!年度醉駕分析報告來啦

2019年,柘榮縣檢察院共受理醉駕型危險駕駛案件65起,涉案人數佔同期刑事案件總人數的31%,

同比上升442%,首次超越故意傷害罪、盜竊罪等傳統大罪,成為目前該縣刑事案件涉案人數最多的一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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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來看看柘榮縣醉駕案件主要特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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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從性別看,醉駕人員多為男性

2019受理的65起醉駕案件,涉案人員人均為男性。近五年醉駕案件涉案人員男性比例分別為2015年100%、2016年94%、2017年100%、2018年92%、2019年100%,男性成為醉駕“高發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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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從年齡看,醉駕人員以中年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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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的柘榮縣醉駕人員年齡統計表可以看到,年齡在40~49歲就有25人,佔比高達38.4%,由此可見中年大叔們正是醉酒案件的“中堅力量”。


應酬少不了,但是應該注意健康飲酒,當然酒後駕車那更是萬萬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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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從車輛類型上看,醉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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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人群最愛的車是什麼?


寶馬?奔馳?瑪莎拉蒂?還是...吉利?比亞迪?


NO!在柘榮,醉酒後駕駛最多的來去如風、不怕堵車的二輪摩托。


醉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的有49起,佔75%,醉酒後駕駛小型轎車的有16起,僅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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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從持證情況看,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問題較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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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人員中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有36人,無證駕駛的有29人,其中無證駕駛小型轎車2人,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22人,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持C證駕駛二輪摩托車)2人。


值得注意的是,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不符也是無證駕駛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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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駕麻煩?打車費太貴?總有人抱著省錢、省時間的僥倖心理和對自身技術謎一般的自信,鋌而走險。


請注意!

俗話說得好“淹死的都是會水的”。


讓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勤儉持家、精打細算的檢察官給各位看客們核算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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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

酒駕、醉駕成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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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法律成本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財“證”兩空徒增傷悲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至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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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時間成本


僥倖貪杯圖一時之快,醉駕獲刑難免牢獄之災


醉駕將面臨最高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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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經濟成本


金樽清酒鬥十千,安全駕駛值萬錢


《保險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四)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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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職場成本


家庭事業皆成功,酒駕一場全落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七條規定,應徵公民正在被依法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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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社會成本


美酒千杯穿腸過,飲者開車易闖禍


飲酒會降低人的判斷、反應和操作能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家庭、社會和諧穩定。


12


最後,檢察官要說的是


即使你沒有酒後開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情況也可能會構成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


1.在飲酒過程中,行為人明知駕駛員必須駕車出行,仍極力勸酒或脅迫、刺激其飲酒,且飲酒後不給其找代駕的行為。


2.行為人明知駕駛員飲酒,教唆、脅迫或命令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


3.車輛所有人明知借車人已經醉酒且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出借給借用人的行為。


查看往期精彩內容請點擊以下鏈接:


柘榮縣人民檢察院關於恢復信訪接待工作的公告


同心戰“疫”,全力以“復”——柘榮檢察在行動


五年?六年!--因何而多出的刑期?


從開庭到宣判才10分鐘?我院聯合縣法院、公安在交警大隊設立全市首個刑事速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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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文案:袁 藝

編輯:汪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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