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和26歲失戀的最大區別是:再也不會為了某個人哭的撕心裂肺了

18歲失戀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快要死了,天都塌了,我哭的驚天動地,歇斯底里。然後告訴自己你還活著這世界上,相信有一天我們終將會重新在一起。

26歲失戀的時候,我覺得自己經歷了人生中有一個痛苦的階段,不管怎麼明天還是明天,於是我放任自己毫無掩飾的整整哭一個晚上,第二天擦乾眼淚,畫一個精緻的妝容接著去上班,為生活打拼,我不想再去等你了,我要朝著更好的方向去為自己努力,日後見不見你,也不那麼重要了。

人活著,要學會看淡一切,該是你的自然就屬於你,不屬於你的強行也留不住。與其把感情、精力、時間浪費在不相干的是人或者事上倒不如去為了你想得到的去努力。

但願我們每個人都能遇到那個對我們珍惜從始至終,不離不棄的另一半。未來可期,人間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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