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執一詞,衝突不斷,日韓“獨島”糾紛是怎麼來的?

日本從歷史和地理上都有相當特殊的情況,從歷史上來看,日本在明治維新後迅速崛起,曾短暫當過東北亞地區的霸主;而從地理上來看,日本是一個島國,四處臨海沒有鄰國,但是其和亞歐大陸的距離也算不上隔絕。這兩個原因導致日本和幾乎所有靠近的鄰居都有些領土糾紛——島嶼糾紛,與中國是釣魚島,與俄國是北方四島,而與朝鮮民族(朝鮮和韓國一同看待),則是著名的“獨島(竹島)”。

這個島現在是由韓國控制的,不過日本一直主張是它的領土,每當日本政府對這個問題表一次態的時候,都會在韓國國內引起軒然大波,韓國人性格較為亢奮,有時候甚至會做出極為激進的事情,比如在日本大使館面前抗議的時候,抗議者當中切下自己的手指。

韓國和日本的這個官司到底是怎麼來的呢?這個島以前究竟是誰的?

獨島(日本稱竹島),座標為北緯37度15分、東經131度52分,面積非常小,只有0.18平方公里,它的位置正好卡在韓國和日本中間,如下圖所示:

各執一詞,衝突不斷,日韓“獨島”糾紛是怎麼來的?

紅圈內是獨島,上面的為韓國的鬱陵島,下為日本的隱岐群島。

關於它的糾紛,韓國方面(以及朝鮮方面)的邏輯非常簡單:這裡自古就是我們的,日本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逐步蠶食朝鮮王朝主權,最後吞併朝鮮,佔據了這裡,所以自然應當歸還。

如果這個說法被認同,那真沒什麼好說的了:日本膽敢覬覦殖民時代的擴張領土,這還了得,夭壽了,軍國主義復辟了。所以日本當然不承認這個,日本認為韓國這屬於耍無賴,日本近代欺負了朝鮮王朝是真的,但這個島和那件事沒有任何關係,這個島並不是日本擴張得來的,而是確實就是日本領土,韓國這完全就是以受害者的身份“碰瓷”。

各執一詞,衝突不斷,日韓“獨島”糾紛是怎麼來的?

怎麼說呢?日本方面解釋:1905年1月,日本內閣會議決定將竹島(獨島)作為無主地編入島根縣隱岐島司。啥意思呢?日本的意思的:大家看好了啊,我控制竹島(獨島)的時候確定了這裡是無主地啊,這和所謂吞併朝鮮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我們的固有領土,韓國方面屬於碰瓷。

那這個島在古代到底歸誰管?

說實話,誰也不管,這個島古代又沒什麼作用,位置又那麼偏遠,誰也沒心思正式宣誓這裡的主權啊,那是誰發現的呢?

韓國方面的主張是:當然是我們!我們古代文獻出現過很多記錄,如《世宗實錄ㆍ地理志》(1454年)、《新增東國與地勝覽》(1531年)、《東國文獻備考》(1770年)、《萬機要覽》(1808年)等記載了于山島的存在,1900年,大韓帝國發布《敕令第41號》,將“鬱陵全島、竹島、石島(獨島)”視為鬱島郡管轄區域的一部分對其行使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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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1905年日本的決定,那是個陰謀,日本就是想侵略朝鮮半島,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他說是無主地,那就是無主地了?那個時候韓國幾乎已經成了日本附庸,根本不敢有反對意見!

日本則認為,韓國這是扯淡,韓方雖然主張韓國的古代地圖以及古代文獻中記載的“于山島”就是現在的竹島,但是該主張並無依據:你憑啥說這就是獨島?而且我當時要侵略是侵略整個朝鮮,為什麼要對這個小島特意搞小動作,如果當時這個島真的是朝鮮王朝的,那日本何必還要多此一舉把這個島劃給島根縣呢?直接給朝鮮總督府不就行了。

日本表示:無論是在歷史上或是法理上,日本均毫無疑問擁有竹島的領有權,在江戶時代已有渡海漁民將竹島視為前往鬱陵島捕獵海獅的渡海中途站,並將其標記在航線上進行開發,日本最晚至17世紀中葉已經確立對竹島的領有權,1667年齊藤弗緩著的《隱州視聽合記》,書中第一次使用了松島和竹島的名稱,並記載了“隱州在北海中政隱岐島……戌亥間行二日一夜有松島又一日程有竹島”。同時,在日本《權記》上的關於鬱陵島的最初記載中寫到鬱陵島屬於新羅,並相繼又屬於了高麗,但卻一字未提獨島。

各執一詞,衝突不斷,日韓“獨島”糾紛是怎麼來的?

日本人火氣也大

2008年2月,日本外務省在其網頁上發表的聲明中提出10個領有島嶼主權的理據。

不過,說實話,關於這個問題日本說破天也沒有,因為日本有個特殊身份——二戰戰敗國。它的領土已經被國際社會欽定好了,那麼國際社會是怎麼定位這個島的呢?

這說實話也是個糊塗賬。

1946年,《聯合國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第三條規定“鬱陵島、獨島、濟州島不屬於日本領土”。

這不挺明白的嗎?韓國方面確實是認為挺明白的,但日本人可不這麼看,日本人表示:雖點名了竹島不屬於日本領土,但訓令第6條也明確指明“指令不得解釋為聯合國有關《波茨坦宣言》的第8款中記述的各小島的最終決定的政策。”

也就是說,日本人表示這一條只是個參考,不是最終決定意見啊,那些西方人不懂東方歷史,一時糊塗也是有可能的。

那看看最終決定是什麼,這個最終決定是在1951年舊金山和約簽署的,這個和約簽署的時候,時任美國助理國務卿迪安·臘斯克調查後認為竹島主權屬於日本,而且沒有指出竹島不是日本的(當然也沒有說明是日本的)。所以韓方認為舊金山和平條約條款“雖未明確提及獨島,但並不意味著從日本劃出的韓國領土不包括獨島。”而日本則搬出太上皇。

“根據我們的信息,關於作為獨島或竹島或利揚庫巖而知的島決沒有被作為朝鮮的一部分對待過,自1905年前後開始便在日本島根縣隱岐島廳的管轄之下。對於該島,未發現以前有朝鮮提出過領有權的主張”——時任美國助理國務卿迪安·臘斯克

總之,仍然是糊塗賬。

各執一詞,衝突不斷,日韓“獨島”糾紛是怎麼來的?

那這個島後來歸誰管呢?二戰結束的時候明確是駐韓美軍政府在管理,1953年5月,趁著朝鮮戰爭的機會,日本人偷偷上了獨島並且設立了主權碑,然而後來在韓國海軍義士洪淳七的領導下,鬱陵島上的韓國人出動把日本人趕了回去,在隨後的時間又和日本人戰鬥多次並守住島嶼,1956年,韓政府派出武裝部隊牢牢控制了這個小島,洪淳七結束了3年零8個月的護國大業,並獲得了勳章。

作者: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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