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全县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吴堡公安交警大队即将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电动自行车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驾驶摩托车应取得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车携带,不得无证驾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请尽快申请办理。(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0912-6522743)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3条第3款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扣留机动车,罚款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根据《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期限的通告》,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者将依法查处。请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到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大厅办理登记挂牌。

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流程简单、办理速度快,费用只需6元(号牌5元,行驶证1元)。

三、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接受公安交警的检查,严禁拒绝、阻碍执法,严禁冲卡。使用暴力阻碍公安交警执法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望广大驾驶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自觉遵守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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