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一個有作為的人,首先應該“識己”而後才能“立人”

南無頂聖如來之《世法哲言》之一:

必識己方立人,何以故也?

己之諸癖自難於解,如瞻己背終弗所見,為外人頗觀,

己藏己過乃人之常性,過甚則或離而不願同謀,識己得之其弗覺,

愧而求知,格得其德,方可立人,人皆敬之而助也。

成為一個有作為的人,首先應該“識己”而後才能“立人”

個人體悟:

人之所以成為一個真正的人,那必須自己要真正認識自己,否則就容易在做人做事上遭到失敗,為什麼?

一、自己的錯誤、缺點,因為有個我執習性在裡面,所謂“只緣身在此山中”,往往自己看不見,甚至會認為自己的“錯誤”都是正確的,那是自己的個性,是特點,甚至認為是優點!

二、由於個人的面子、自尊心等,即使看見了也會自己原諒自己,甚至越看就覺得自己越對,最後全部變成了別人的錯。

三、為了討得別人的喜歡,或者為了自己的面子工程,人們喜歡把自己的過失藏起來,進行遮蓋,這就是人的心理慣性。

其實自己的缺點,就如同自己不能看自己的背一樣,而別人則往往很容易看清楚,對錯誤缺點同樣是如此!

但如果為了掩蓋自己,太過於露骨,甚至是非常強硬、猛烈的把自己的過失甩鍋給別人。

長此以往,別人覺得你這個人太自私,就不願意和你在一起同謀共事了。

相反,如果我們能認識到自己的不足、錯誤、缺點,以謙虛謹慎的態度去求進取,自然自己的境界就會提高,這樣人們就會尊敬你而願意與你合作共事,你會逐步走向成功!


( 凡眼看世界,個人體悟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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