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紅星新聞報道,僱用張某某作為保姆約10年後,李大爺的105萬元存款和在都江堰市的一套房產,都轉移至張某某名下。95歲的李大爺將保姆張某某告上了法庭,索要保姆"替他保管"的105萬存款。4月14日,這場離奇的保姆爭奪百萬遺產案再次開庭。
105萬元的存款是如何變到保姆張某某賬戶上去的呢?
李大爺說:"因為相處久了,非常信任她,保姆告訴我把錢存在她這裡百分之百保險,我就相信她辦這些事沒問題,平時錢都讓她去存,結果她存在自己的戶頭上。"張某某說他無兒無女,要是萬一有什麼意外,財產會被親戚搶走,如果把財產放在她那裡很安全。
此外,105萬元的存款一事,李大爺一位學生陳女士也曾介入。
據陳女士的陳述,2018年3月2日,她將李大爺和張某某接到自己農場過節。聊天時李大爺趁保姆離開時告訴她,自己的錢存在了保姆名下,但內心十分不願意。"大爺問我有沒有辦法幫他把錢要回來,家裡還有30萬元現金,保姆也要求存入她的名下。"於是,陳女士與李大爺商量以擴建農場為名義,把存入保姆名下的錢"借"出來,然後再存入李大爺名下。按照這個計劃,陳女士"借"走了李大爺家中銀行存款單5張,存款單總金額共計105萬元。5張單據中,有4張在張某某賬戶名下,1張在李大爺名下。為了說明雖然存款單在張某某賬戶名下,但實則所有權人為李大爺,三人現場書寫了"存款單情況說明"。在這張單據上,李大爺和張某某均簽字確認。
但讓陳女士沒想到的是,通過"借"的方式轉入李大爺名下的錢,在3個月後,又轉入了張某某名下的賬戶。張某某回答法官質問時表示,這些錢是和李大爺一起去銀行存到她名下的,並申請對"存款單情況說明"上的簽名真實性進行司法鑑定。
為了證明李大爺贈與張某某財產,以及後期處理財產的合理和真實性,張某某提供了兩份聲稱是李大爺於2017年寫的"遺囑"作為證據。在兩份"遺囑"中,李大爺表示,制定張某某是他的財產和房屋的繼承人。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份遺囑均寫在開藥的處方單上,字跡潦草,並無詳細的年月日。張某某稱,這些遺囑是李大爺當著她的面寫好交給她的。
"完全沒有遺囑,當時提過這個事情,但是沒有正式寫過,只在紙上寫到耍的類似東西,她就拿到說要繼承。"庭審前,對於這兩份遺囑,李大爺如此回答。
李大爺名下在都江堰市區有一套住房,而這套住房在2018年的時候已經易主,變更到了張某某的名下。那房子是怎麼過戶到張某某名下的呢?"搞不懂,她推到我去辦,都是她在弄。"李大爺說。
對於住房是如何取得的,張某某表示是李大爺賣給她的。張某某說,這套房子是用一筆他們"共同勞動所得的30萬元"買的,並且在2018年10月份李大爺將房產過戶給她,當時打算就把這筆(30萬)錢付給他,但是後來他就不要了。 對於張某某所說的內容,李大爺予以否認:"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房子過戶給她,過戶到她名下的房子,以及財產,我都要通過法律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