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不開火,一家三口在男方家或女方家長時間混飯吃。你怎麼看?

踏雪尋妹


我是小魚魚,我來回答您的提問。

“混飯吃”,我非常不認同這個觀點。為什麼叫混飯吃?不管在誰的爸媽家吃飯,我覺得都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情,因為爸媽家就是我們的家,我們是一個大家庭。

我剛結婚的時候有兩年多的時間都是在我岳母家吃飯,為什麼呢,因為我和我媳婦一般下班到家都比較晚了,做飯可能會來不及。再者離得我岳母家也比較近,走路也就十幾分鍾。我們有一段時間也不想去,想過一下二人世界,但是也熬不住兩個老人的勸說,你要是真不去的話,他們還生氣。

所以說有的時候也是沒有辦法,但是我們必須得體諒老人內心的想法。他們是為了讓我們下班能夠吃上一口熱飯,不用工作一天了還在忙著去做飯。他們都是為了我們子女好。

從家庭方面來考慮

社會發展如此之快,生活和工作的壓力當然也就隨之而來,下班之餘真的想多休息休息,沒有心思做飯。所以在父母那混飯吃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長期以往,這樣就像寄生蟲一樣在父母家,對於這個小家庭而言,少了一份責任和溫馨。我覺得一個不開火的家庭更像是同居而不是婚姻。已經是一個家庭了,就應該有責任有義務來照顧這個家庭,不能一直依賴父母。

從父母方面來考慮

從父母的角度來說,他們可能已經退休在家,照顧家庭、照顧下一代好像就成了他們的責任和義務,甚至他們很享受子孫帶給他們的快樂,也許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天倫之樂。如果讓他們兩個人每天自己生活、自己吃飯,他們會不會感到孤獨?會不會寂寞?

現在父母缺少的是陪伴,是關愛。就算我們不天天去,我們也得經常去,多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我們是他們的期待。

結語

不要說“混飯吃”了,這是一頓充滿愛的飯,一頓其樂融融的飯,一頓我們永遠都想吃下去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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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魚暖暖


結婚後都是一家人了。根本談不上什麼混飯不混飯吃的問題。現在的很多年輕人根本就不會做飯。你不喜歡在家吃。人家上飯店吃。到時候沒錢買房買車你還不去幫他。況且一起吃熱鬧。多好。



手機用戶5492999511常青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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