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這些不文明行為在遵義要罰款了!

《遵義市城市文明建設若干規定》

於2019年6月28日經遵義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9年8月1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現予公佈,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11月1日起,這些不文明行為在遵義要罰款了!

《規定》共十六條,主要對《貴州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作出補充和細化,將我市創文成功後一些容易反彈的突出問題用法律規定予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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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人注意了!《遵義市城市文明建設若干規定》將於11月起施行

同時,創設了道德模範禮遇機制,對各級道德模範在基本生活、醫療、就業、教育、住房、公共出行、遊覽參觀等方面獲得的優惠待遇進行了規定。

《規定》表明

對於一些不文明行為

將由相關部門處以最低5元

最高1000元以下的罰款

具體有哪些不文明行為會被罰款呢?

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行人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行走

11月1日起,這些不文明行為在遵義要罰款了!

(圖片來自網絡)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等道路通行設施或者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通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指示行駛,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禮讓;行人未按照規定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5元罰款;機動車駕駛人未按照規定讓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未按照規定讓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元罰款

機動車亂停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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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按照規定停放;未按照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且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拒絕駛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

特殊場所大聲喧譁

11月1日起,這些不文明行為在遵義要罰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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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行經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等特殊場所時應當減速、禁鳴;違反減速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0元罰款;違反禁鳴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罰款

朝車窗外吐痰或扔垃圾

11月1日起,這些不文明行為在遵義要罰款了!

(圖片來自網絡)

在駕駛或者乘坐交通工具的過程中不得向外吐痰、拋擲垃圾或者其它物品;駕駛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處以50元罰款;乘坐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元罰款

佔用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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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違反規定佔據公共空間從事經營活動;佔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或者擅自佔用城市橋樑、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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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道路或者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對違反規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當場清理;拒不清理的,處以100元罰款。

犬隻等動物隨地排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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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帶犬隻等動物進行戶外活動應當及時清除寵物排洩物;違反規定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當場清理;拒不清理的,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養犬擾民影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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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絡)

攜帶犬隻等動物進行戶外活動應當進行有效管控,不得影響公眾安全;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隨處張貼廣告、亂刻亂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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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建(構)築物外牆和樹木、電線杆、戶外管線以及其他戶外設施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懸掛、張貼宣傳品;違反規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清除;拒不清理的,可以代為清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並

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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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燃放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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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對在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的,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吸菸者處以警告或者50元罰款。

在公共場所噪音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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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不得從事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活動,不得在22時至次日8時期間使用大音量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進行文化娛樂、健身活動;違反規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擾亂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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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擾亂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不得強佔他人座位,不得影響駕駛人員安全駕駛;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破壞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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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遊活動中不得破壞文物古蹟、旅遊設施和生態環境,不得違反旅遊場所規定擾亂旅遊秩序;違反規定的,

由相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是落實全面戰略部署的重要抓手

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龍頭工程

是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規定》的施行

進一步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果

我們應該

從自身做起

支持文明城市創建

從現在做起

參與文明城市創建

從身邊做起

宣傳文明城市創建

來源:文明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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