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奕懷孕蔣凡妻子可告重婚罪嗎?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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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顯然,蔣凡雖然婚內出軌了張大奕,但是卻構不成重婚罪。董花花之所以會選擇公開喊話張大奕,一定是掌握了她與自己丈夫有姦情的證據。

董花花是否是有離婚的打算現在還不好說,畢竟她與蔣凡已經孕育了兩個孩子,離婚對於孩子來說是非常不利於身心健康的。

蔣大奕曾發文:芍藥又名將離。但是看到時並沒有在意,現在想來,或許她的這句話還有其他的寓意也不是沒有可能。


網傳張大奕已經懷孕,新房已在裝修,蔣凡會不會真的拋棄原配,從而與小三重新組建家庭也不得知,畢竟男人的心思你別猜,更何況還是個有錢男人。

但假如張大奕真的懷了蔣凡的孩子,董花花是可以在財產分割上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張大奕的孩子要頂著私生子的頭銜,僅僅只能分的蔣凡的部分財產,因為蔣凡的財產還有一部份是屬於他跟董花花的兩個孩子的。
還是希望蔣凡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懸崖勒馬,畢竟與董花花還有兩個孩子,給孩子留個完整的家庭,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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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凡老婆動手早了,應該裝著什麼都不知道並裝弱,甚至同意小三生下孩子,拿到蔣與三的小孩親子鑑定,再起訴重婚罪,財產最起碼拿走65%,私生子只能繼承蔣的那份財產,而蔣的財產自己兩個小孩還可以繼承。有私生子的話蔣真的徹底玩完了。


雞毛蒜皮也是事


她又不是現在就要離婚,她拖幾個月,等張的孩子生下來,再去取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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