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20時許,在舞陽縣皇十路潘齊莊路段,舞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巡邏二中隊民警在對一輛無號牌機動三輪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陳某有酒駕嫌疑。
在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時,陳某耍起了小聰明,不停拉關係套近乎,希望民警“照顧”一下。經酒精呼氣檢測,陳某體內乙醇含量為175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民警批評陳某:“醉駕被查,還讓民警‘照顧’你,說明你還完全沒有認識到醉酒駕車的危險性!你想想,萬一你僥倖沒有被查處,而是發生了事故,誰又為你來買單,又會有誰來照顧你?更何況,你車上還拉著4個人呢!”
隨即,民警將陳某帶至縣人民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陳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86.22mg/100ml,其行為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陳某已被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